信网·信号新闻1月20日讯 近日,环茅园控股(安徽)股份公司因恶意申请注册与“茅台”近似商标、多次违规提交更正申请并发表不当言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8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月17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线索,对环茅园控股(安徽)股份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作为共同申请人,在5个商标申请号(66701560、66701581、66705234、66717754、66722819)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复审并明确告知不属于更正范围的情况下,仍累计提交9次《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试图规避审查。这些商标与知名企业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第33类酒类商品上注册的“茅台”“茅”“茅 MOU”等商标高度近似,涉嫌恶意抢注。
此外,该公司在补正材料中发表不当言论,例如在第66701560号商标的审查意见说明中称“中国商标局的腐败无能与恶意刁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登记住所位于安徽恒益建材有限公司内部办公室,仅挂标牌却无工作人员办公,无房屋租赁合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税务、人社部门数据,该公司成立以来无税款入库、无社保缴纳、年报显示收入利润均为0。调查中,法定代表人黄晓磊多次拒绝到场、拒收文书,不配合执法。
环茅园控股(安徽)股份公司自核准登记以来无经营迹象,作为茅坦厂控股(安徽)股份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的共同申请人,在5件商标申请号的同一申请注册周期内,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复审后,且明确告知不属于更正范围的情况下,仍多次提交更正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近似,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补正材料中发表不当言论,违背公序良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综合考虑情节,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