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2月10日讯 近日,东方(厦门)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综合旅游有限公司因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被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东方(厦门)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综合旅游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于2026年1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东方(厦门)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综合旅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1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东方(厦门)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综合旅游有限公司由奔龙实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位于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5888号,并运营“厦门东方高尔夫球场”微信公众号。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从事高尔夫球场和相关的餐厅的经营,并可经营部分商品房的建造出售,自建房屋的物业管理;从事高级别墅、高尔夫球场相关的休闲娱乐业务的经营的筹备,包括有关文康中心、医疗设施、购物中心、海滨旅游、骑马运动场。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厦门)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综合旅游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获得取水许可证,许可内容“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年度最大可取水量29.07万立方米;日最大可取水量796.4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绿化用水。”许可机关为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据了解,高尔夫球场属于高耗水服务业。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其中提到,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动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