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2日讯 近日,广西桂林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桂林米粉,被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罚没10190元。据悉,涉事公司主营“爽圆圆”品牌方便米粉、方便米饭等预包装食品,多次中标学校营养餐,还承接航空餐食、学校餐食的代工业务。
“临市监处罚〔2026〕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桂林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生产了308袋桂林米粉(干拌卤肉),自检和留样12袋,销售了38袋(包括抽检的16袋),售价为5元每袋。抽检不合格后,召回了258袋。经核算,该案货值金额1480元,违法所得190元。该公司对上述检验报告结果提出了异议,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复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桂林日清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90元,并处以1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19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公开信息显示,桂林日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8日,曾用名桂林圣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廖泳俊。主营“爽圆圆”品牌方便米粉、方便米饭等预包装食品,产品涵盖香辣卤肉味米粉、香菇鸡肉方便米饭等品类,同时承接航空餐食、学校餐食的代工业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