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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烫水蛭不符合规定 浙江湖州浙北医馆综合门诊部被罚

湖州浙北医馆综合门诊部。(来源:“湖州浙北医馆综合门诊部”服务号)

信网·信号新闻4月11日讯 近日,浙江省湖州浙北医馆综合门诊部因使用劣药,被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湖市监处罚〔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州浙北医馆综合门诊部使用的烫水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2025年8月19日,当事人购进上述烫水蛭2.8kg,通过核对批号、数量、包装、相关单据等材料后入库,累计使用并销售0.955kg,剩余1.845kg。

据了解,烫水蛭(即炮制后的水蛭)是传统中药材,具有抗凝血、溶解血栓、改善微循环等作用,常用于治疗血瘀证、血栓性疾病及心血管问题。若炮制不合格或保存不当,不仅可能导致药效降低,还存在健康风险和毒性反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湖州浙北医馆综合门诊部违法所得998.15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湖州浙北医馆综合门诊部成立于2019年7月22日,注册资本50万元,投资人为费会东。(信网记者)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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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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