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30日讯 近日,江苏省兴化市绿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被检出铅含量超标,历经国家抽检、省级复检两轮核验均判定不合格,被处以罚款8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65.5元。涉事抹茶粉所用原料采购自随州神农茶业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绿茶(碾茶)。
“兴市监处罚〔2026〕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化市绿帅食品有限公司依据合肥冠荞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于2025年11月20日生产一批“抹茶粉”,共计100罐(规格150克/罐),产品执行标准为GB/T29602(固体饮料),用料约15.5公斤,销售价格为800元。 2025年12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通过网购该批商品7罐进行抽样检测,2025年12月29日收到《检验报告》显示:“铅”含量为1.18mg/kg,不符合标准≤1.0mg/kg 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12月29日,兴化市绿帅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复检。2026年1月4日,江苏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备样进行复检。2026年1月17日收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铅”含量为1.22mg/kg,不符合标准≤1.0mg/kg 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兴化市绿帅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铅含量超标的抹茶粉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兴化市绿帅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8000元、没收金额为:565.5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兴化市绿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吕兴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兴化市兴东镇东南村732号,企业名下持有“津杰”食品相关商标。2022年,该公司因生产未贴标签的蔬菜粉以及标签地址标注虚假且没有配料表的蔬菜粉,被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95650元罚款。
涉事不合格抹茶粉上游原料供应商随州神农茶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刘三运。公司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洪山镇,主营业务涵盖茶叶种植、加工、贸易、茶具销售及茶艺服务。作为当地重要的茶叶企业,该公司利用随州地区适宜茶叶种植的自然条件,建立了1.3万亩标准化茶园,并采用国际有机茶标准进行种植管理。(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