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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给员工提供合规劳动防护用品 山东新华包装有限公被罚1.1万元

山东新华包装有限公司。(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5月1日讯 近日,山东新华包装有限公司因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被处以罚款11000元。

“(鲁淄周)应急罚〔2026〕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10日对该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上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及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1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新华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少鹏,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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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0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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