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5月1日讯 近日,北京的李先生向信号新闻反映,他从淘宝闪购上买的柿饼,孩子食用后反映味道不好,李先生这才发现产品已经长毛。自以为证据充分的他找到平台申请退款,却被要求提供商品扔进垃圾桶的照片。李先生不解道,“这不是要我先销毁证据吗?”
孩子吃了长毛柿饼 索赔被要求扔进垃圾桶拍照
据李先生介绍,这块问题柿饼是2月7日买的。当天孩子吵着要吃柿饼,他便通过淘宝闪购在京客隆(北京西红门店)下单了一盒价值18.14元的富平柿饼。孩子吃了一块说味道不好,李先生随意看了一眼,发现摆放在下层的几块已经明显发霉长毛。
发现问题后,李先生第一时间申请了退款,不想却被驳回,平台还建议其找厂家或商家售后。李先生拨打平台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记录情况后反馈说,消费者需要拍一张柿饼扔进垃圾桶的照片。“把柿饼扔掉不就等于把最直接的证据销毁了吗?”
门店称产品没问题 平台表示是保险公司的要求
4月23日,信号新闻联系到卖出柿饼的京客隆(西红门店),该店负责人刘先生表示,门店已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称该批商品没有问题,当天售卖完后就已经下架。对于为何需要“销毁证据”才能获得退赔,淘宝闪购客服回应说,这类外卖订单的理赔通常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要求丢弃商品拍照也是保险公司定下的规则。信号新闻从李先生处得知,平台曾告诉他,用于理赔的险种为食安险。而经检索,食安险理赔确实需要提供问题食品照片,但同时注明,照片是未食用或未丢弃前。
律师:平台不应设置不必要维权门槛
李先生说,他将此事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经过多方协调,2月中旬,他获得门店1000元赔偿。虽然获得了赔偿,但是李先生心里的气一直不顺,对此次维权经历非常不满,他感觉明明东西是在平台买的,但是平台却没有任何作为,他需要自己找很多方面才能拿到赔偿,于是近期他决定向信号新闻反映他的这次遭遇。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分析指出,消费者提供的照片足以说明商品存在问题,要求消费者丢弃商品再拍照的要求既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消费维权的逻辑,本质上是给消费者维权设置不必要的门槛,这种理赔条件既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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