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5月8日讯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因使用未经批准的保险条款、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销售误导及跨省经营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总计超8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
根据青岛金融监管局的调查,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客户活动存在销售误导行为;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营业一部营销服务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中国人寿平度市支公司银保销售人员薪资不真实;刘克顺、李淑芳、陈淑英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罚款五十九万元;对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营业一部营销服务部给予警告并罚款三万元;对中国人寿平度市支公司罚款二十万元;对时任分公司团体业务部总经理、时任分公司营业一部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赵先强给予警告并罚款八万元;对时任分公司个险企划部总经理朱奎给予警告并罚款四万元;对时任分公司个险企划部副总经理姜忠涛给予警告并罚款一万元;对时任支公司副总经理贾鑫给予警告并罚款四万元;对刘克顺给予警告并罚款一万元;对李淑芳给予警告并罚款三千元;对陈淑英给予警告并罚款三千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