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5月20日讯 近日,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所”)因少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93206.72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罚款4.66万元。
“兰市税稽罚〔2026〕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兰州所向员工发放员工献血营养品、“六一儿童节”礼物、“三八妇女节”礼物等福利,合计金额268563.40元,未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40860.54元。在2022年与2023年,兰州所同样因向员工发放礼品等福利,合计金额258849.80元和260840.00元,未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别应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27000.45元、25345.72元。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少代扣代缴2021年-2023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93206.72元。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66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3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贾锐,注册资本18.2亿元,该公司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重要成员企业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生物制品大型企业,主要从事疫苗、毒素、抗毒素、诊断试剂等生物制品的生产、研发和经营。(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