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在该店大厅宣传灯箱上发现有“精选内蒙古河套平原顶级麦芯雪花粉”等字样。经查,“手撕鹅腿”菜品实际所用食材为鸭腿制品(标签配料表:鸭腿、食用盐、 白砂糖等)。
信网·信号新闻7月17日讯 7月1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其中,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及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显示,2026年4月,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店内菜单、外卖平台菜单中有宣称“手撕鹅腿”的菜品,其中外卖平台上该菜品的标签为:酱香、鹅腿。在该店大厅宣传灯箱上发现有“精选内蒙古河套平原顶级麦芯雪花粉”等字样。经查,“手撕鹅腿”菜品实际所用食材为鸭腿制品(标签配料表:鸭腿、食用盐、 白砂糖等)。该店从未采购、使用过“内蒙古河套平原顶级麦芯雪花粉”。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经营掺假掺杂的“手撕鹅腿”以及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店铺作出行政处罚。(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