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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检出禁用柠檬黄、日落黄 不二搭档食品被罚5.3万元

2026 08/05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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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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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油芝士夹心面包检出的柠檬黄实测值为0.00212g/kg ,而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肉松芝士味披萨面包则同时检出柠檬黄( 0.0162g/kg )和日落黄( 0.00218g/kg )两项违规。

信网·信号新闻8月5日讯 7月27日,不二搭档(泉州)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面包产品,被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晋市监处罚〔2026〕20-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转来的抽检任务。晋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的黄油芝士夹心面包(生产日期:2025年10月18日)和肉松芝士味披萨面包(生产日期:2025年10月10日)经抽样检验,均检测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其中,黄油芝士夹心面包检出的柠檬黄实测值为0.00212g/kg ,而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肉松芝士味披萨面包则同时检出柠檬黄( 0.0162g/kg )和日落黄( 0.00218g/kg )两项违规。

面对检验结果,企业对检验报告结论提出异议,并于2025年12月1日向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异议处理申请。经复核,2025年12月22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复检(异议)结果通知书显示,对两项异议申请均作出“异议不认可”的结论。据调查,造成两款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在于产品中添加的岩烧芝士味酱含有柠檬黄和日落黄。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两个批次产品的货值金额合计为3484元,违法所得共计2087.4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不二搭档(泉州)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87.48元;处以罚款51000元。上述款项共计53087.48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不二搭档(泉州)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郑成辉,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作为一家专注于食品领域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食品生产、技术服务和食品互联网销售。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此前曾遭到不二家(杭州)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卷入侵害商标权纠纷。(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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