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上海公安依法处警后遭起诉 男子要求公安赔偿14亿人每人1万美元,并由其收取 法院:驳回

2026 09/15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王熠冉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导读
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事后,林、马双方均对公安部门的处理不满,分别提起行政诉讼。马女士认为自己被打伤、权益受损,她诉求撤销不予处罚决定,并处罚林先生。 林先生在诉状中则表示,自己无过错、全程合规,却被警方带走询问、使用手铐、限制人身自由,且未得到饮食保障。

判决书部分内容。(来源:社交平台截图)
判决书部分内容。(来源:社交平台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9月15日讯 近日,一起“神奇”的行政诉讼引发关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今年6月出具的一份判决书显示,被公安机关决定“不予处罚”的纠纷当事人林某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向全国14亿人每人赔偿1万美元,合计14万亿美元,再以精神损失费名义支付给他本人。法院驳回了该诉讼请求。律师指出,行政诉讼受理费仅50元,天价诉求的维权成本极低,制度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一起法拍房纠纷引发的冲突

近日,因对上海迪士尼发起公益诉讼引发关注的00后律师孙永辰在社交平台晒出一份行政判决书,该判决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今年6月出具。判决书载明,原告男子林某系女子马某某前夫的友人及公司法务,双方立场对立。2025年9月29日,双方因为一起法拍房处理事宜产生纠纷,在上海虹口法院附近产生肢体冲突。

马女士声称,遭到林先生多次冲撞、阻拦、限制人身自由,导致腰骶尾部严重受伤,并报警求助。其提供的医疗报告指出,马女士有脊髓损伤可能、骶骨骨折可能、尾骨骨折可能。林先生则辩称自己仅阻拦对方离开,全程没有殴打、撞击行为,对方也没有倒地磕碰。双方各执一词,说法相悖。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广中路派出所接警后,为核实伤情与本次冲突的关联性,两次委托司法鉴定,但两家鉴定机构因技术条件限制退卷,无鉴定结论能证实马女士伤情由本次肢体冲突直接造成。结合监控、双方陈述、鉴定情况,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林先生殴打他人违法事实不成立。

双方均起诉,一方索要“14万亿美元”

事后,林、马双方均对公安部门的处理不满,分别提起行政诉讼。马女士认为自己被打伤、权益受损,她诉求撤销不予处罚决定,并处罚林先生。  林先生在诉状中则表示,自己无过错、全程合规,却被警方带走询问、使用手铐、限制人身自由,且未得到饮食保障。

判决书称,林先生曾当庭提出,对一人不公,就是对全国人民不公,要求公安机关赔偿全国14亿民众每人1万美元,并将这笔总金额高达14万亿美元的赔偿,以精神损失费赔偿给他,同时要求追责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判决书也记录了虹口公安分局方面的当庭答辩。据称,事发时林先生情绪极度激动,存在安全风险,民警依法单手使用手铐,执法合规,且已向其提供面包等食物,林先生本人拒绝食用,公安机关不存在违规执法。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民警执法流程合规,也无侵权行为。法院表示,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违法,遂驳回马女士、林先生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为50元,由两名原告马女士及林先生各承担25元。

律师:行政诉讼低门槛有被滥用风险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表示,当事人作为法务,此举并非单纯不懂法,大概率是希望利用诉讼技巧制造舆论噱头。她介绍,我国民事侵权诉讼按照标的额累进收取诉讼费,若14万亿美元的天价索赔通过民事诉讼提起,对应的诉讼费将高达数千亿元,普通人根本无力承担。但行政诉讼实行按件收费标准,统一仅收取50元,行政赔偿案件更是免收受理费,无论原告诉求金额多么庞大、多么离谱,维权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也让当事人得以极低成本提起极端、荒诞诉求。

刘律师进一步解释,我国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原则,立案环节仅做形式审查,只需满足原被告主体明确、诉讼请求具体、属于法院管辖、未超过起诉期限等基础条件,法院就必须依法立案受理,无法因诉求不合理、不真实、过于离谱而直接不予立案,这也是此类非理性诉求能够进入审理程序的核心原因。

刘律师认为,该案件一方面充分体现出我国行政执法、司法环境的持续优化与包容,民众敢于对公权力执法结果提出异议、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是公民法治意识觉醒、司法监督渠道畅通的直观体现,彰显了法治社会的进步。但另一方面,该案也是滥用诉权、过度维权、浪费公共司法资源的典型案例。当事人利用行政诉讼低成本、立案宽松的规则漏洞,炮制无事实、无法律依据的天价诉求,将司法平台当作情绪宣泄、流量炒作的工具,无端消耗警力调查、法院审理、司法审查等公共资源,挤占正常疑难案件的办案力量。

刘律师补充,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以驳回诉讼请求结案,极少对滥用诉权者采取惩戒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非理性维权行为。她强调,行政诉讼50元固定诉讼费的设计初衷是降低群众监督公权力的门槛,不能被反向利用为低成本炒作、非理性泄愤的工具。(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