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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温岭市海嫂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冻带鱼段冰衣含量超标,被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信网·信号新闻9月16日讯 9月7日,温岭市海嫂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冻带鱼段冰衣含量超标,被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温市监处罚〔2026〕10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于2026年4月15日、4月19日和4月22日分别生产了5箱、10箱和10箱(均为12袋/箱)带鱼段产品用于销售。上述产品外包装袋上均标注“品名:冻带鱼段,重量:计量称重,保质期:18个月,产品标准代号:GB/T18109”等信息。实际上,上述产品的带鱼段冰衣含量为40%。根据GB/T 18109-2024中5.2.3的要求,其冰衣限量应符合SC/T 3054-2020《冷冻水产品冰衣限量》的规定,即冰衣限量≤15%。至案发,当事人生产的上述25箱产品已全部售出,每箱售价为49元,违法所得共计1225元,货值为1225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25元,罚款2450元,合计罚没3675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温岭市海嫂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仁军。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品冷冻加工等。(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