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违法出口管制物项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的违法行为。
信网·信号新闻9月18日讯 9月8日,上海本田贸易有限公司因违法出口管制物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胶东机场海关罚款1138.5元。
“青机关缉违字〔2026〕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3日,上海本田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稀土永磁体448件,申报CIF总价1895.04美元,申报商品编号8505111000,报关单号422020250000048032,目的国印度尼西亚。经海关核查,上述货物的成分含量为“铁67.84%、钕28.36%、硼0.9%、铽0.55%、镓0.1%、镨0.72%、钛0.1%、铝0.11%、钴0.89%、铜0.4%、其他杂质0.03%”,系含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所列物项,出口需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查,本案违法经营额为11384.7元。
以上行为有出口报关单、货物采购订单、销售合同、情况说明、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该公司违法出口管制物项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的违法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胶东机场海关对上海本田贸易有限公司罚款1138.5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上海本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9日,注册资本39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中啓介。该公司大股东为本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戴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