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表示,自己在公司从事的是法律方面的工作,坚信能够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维护权益。几番沟通无果后,她决定以粽子实际食用者的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山姆主张1000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
信网·信号新闻10月10日讯 近日,天津的李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她发现单位工会发的福利粽子变质后,便向销售方天津山姆超市提出退货退款。山姆超市告诉她,粽子采购的合同主体是李女士的单位,不接受个人维权。李女士称,多次沟通下,山姆方面同意了她的索赔要求,但设置了“由单位开具证明材料”的理赔条件。目前,李女士已提起诉讼,要求山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
保质期内的山姆粽子变质了
李女士介绍,吃出问题的高汤黑白松露云腿粽是单位发的端午节福利,一盒6只,均为银色铝箔真空独立包装。粽子到手后李女士并未马上食用,而是按照包装上的说明,置于家中阴凉处储存。8月9日,她拿出其中一只粽子准备食用,发现外包装鼓包了,未开封的铝箔袋外部还沾着一些黄色的汁液,像是从包装里溢出来的,“一看就知道已经变质了。”李女士注意到,粽子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3日,保质期150天,粽子仍在保质期内。
发现粽子有问题后,李女士联系到销售方天津山姆超市,要求退货退款。李女士称,山姆客服以她不是合同相对方为由,拒绝对接个人维权,要求她联系单位采购人员。李女士告诉信号新闻,该批粽子为单位工会批量采购的企业大单,订单登记在工会工作人员的山姆副卡名下,而该副卡恰好由李女士本人的会员卡附赠办理,但山姆认定这笔订单并不归属主卡,系企业采购订单,个人无权直接维权。李女士称,此后多次沟通时,山姆方面给出了“已超保质期”“储藏方式不对”等拒赔理由,她则向对方出示了包装上印制的日期等证据。
李女士表示,自己在公司从事的是法律方面的工作,坚信能够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维护权益。几番沟通无果后,她决定以粽子实际食用者的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山姆主张1000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
李女士称,为完善证据链,她想让工会相关人员帮忙提供采购合同,“我同事不仅未协助我维权,反而劝说我放弃投诉,甚至提出个人出资补偿、要求我撤掉维权诉求,我们因此发生了争执……”李女士说,经过她的坚持争取,最终拿到了正式采购合同。
当事人已起诉立案 天津山姆暂无回应
李女士表示,拿到了采购合同、个人劳动合同、变质粽子实物等证据,她再次与天津山姆方面沟通协商,对方最终同意赔付1000元,但未放弃“设置维权门槛”。“山姆又要求我提供工会官方授权材料,证明粽子为单位发放的员工福利。”
“我是这批福利食品的实际食用者,我提供的劳动合同、采购合同完全可以佐证福利来源,产品质量问题也属实,商家执意要求单位出具授权,让个人维权受制于第三方,非常不合理。”李女士说,此次维权纠纷已经让她和单位工会的相关人员产生矛盾,她觉得再找其开具证明,可能会耗费更多的时间成本,还可能扩大矛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厘清法律边界,她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据悉,李女士起诉天津山姆的运营主体——沃尔玛(天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一案已于8月24日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10月23日开庭审理。
信号新闻就此事联系了天津山姆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将由相关负责人回应,截至发稿,信号新闻未得到任何回复。
律师解读:福利礼品使用者也可依法维权
信号新闻注意到,网络上不乏员工节日福利存在质量问题的投诉,很多投诉者也都遭遇了和李女士相似的维权困境,商家只认采购合同上的单位主体,要求员工回公司开证明、拿授权,员工维权大多被卡在企业内部流程上,大多数案例中,维权者都因为麻烦,或顾虑到同事关系,最终选择“算了”。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评析,从大众朴素认知来看,消费者不仅包括付款购买人,也包含实际使用、接受商品服务的自然人。无论是亲友赠送、单位福利发放,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最终由个人食用使用,使用者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主体。另外,福利食品的实际使用者虽非买卖合同相对方,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提起产品责任诉讼。只要能够证明自身为产品实际使用人、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并造成权益损害,即可直接起诉销售商家,主张相应的实际损失赔偿,无需依托采购单位授权。
刘律师表示,法律设置“需要购买凭证、交易主体溯源”的门槛,是为了规避大规模恶意诉讼、同行商业抹黑、职业打假泛滥等系统性风险,但该规则也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维权困境:福利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实际受损的员工并非合同签约方,无直接交易关系,难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此次员工起诉山姆一案,或将为同类单位福利食品质量纠纷提供司法参考,明确福利受用者的独立维权边界,破解“使用者受损、无权维权”的行业痛点。(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