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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房 安徽枞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被罚61万余元

20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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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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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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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作为枞阳镇上马头三号地块房建项目实际建设主体,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8日开工擅自建设。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7日讯 10月23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被枞阳县城市管理局依法查处。

“枞城(规划)罚决字(2026)第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作为枞阳镇上马头三号地块房建项目实际建设主体,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8日开工擅自建设;至2024年2月1日,合同内1号、2号、3号、8号、10号楼全部竣工,4号楼基础部分完工并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造价8754322.3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枞阳县城市管理局按已完工工程造价7%对其罚款612802.57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汪继红,开办资金977.61万元人民币,系隶属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事业单位,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以及城镇土地二、三级市场经营管理。(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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