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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市养老金均“并轨” 按工资总额8%缴纳

2016-02-01 17:03:10
责任编辑:帛幼

2015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行和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合理。目前,全省17市都已启动参保缴费工作,省本级参保缴费已陆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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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萍是滨州市人民医院财务科会计,一直负责单位职工的参保缴费工作。随着滨州在全省首批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她的工作量增加了不少。滨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副处长吴立华表示,最重要的是基础数据准确,基础数据搞好了以后,每个人按照他的缴费工资来缴费,就比较公平合理。

2015年2月,山东在全国第一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10月,率先启动市级层面参保缴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张百顺表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建立与企业职工相统一的、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不同群体之间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撬动的是人们固守了几十年的“铁饭碗”,牵动着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为此,省人社厅出台四十多项配套政策,力保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十年过渡,预留改革“缓冲期”;职业年金,弥补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待遇落差;调整机制,为养老金增长留出“活口”。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更是为人才在不同体制间的灵活流动,消除了障碍。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主任科员王玥晶称,与企业养老办法进行一个衔接,一个并轨。首先我们的缴费比例,国家规定企业是不高于20%,咱机关也是按单位20%来缴费。个人都是按工资总额的8%,所以就基本保证了平衡。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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