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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城无预售证先卖房 购房者或将承担风险

2016-04-15 08:57:59
来源:青岛新闻网
责任编辑:亚麦

最近这段时间,青岛楼市一路向好发展,据媒体报道,一些新盘甚至开始出现“无房可卖”的情况,看着一批批意向客户来了又走,这让许多开发商着急不已,其中就有“性子急”的开始动起了歪脑筋,“违规售房”情况又再度悄然出现了。

日前,就有这样一位网友向新闻网记者寻求专业咨询,他告诉记者,他看中了位于市北区舞阳路上的启迪协信青岛科技城项目,这是个新楼盘,在现场看了两次之后各方面都比较中意。于是在售楼小姐的催促下就急急匆匆缴纳了1万块钱的“团购意向金”,交钱的时候他没觉得有什么,可把合同和收据拿回家之后,家人帮忙看过之后才发现他与之签合同的并非开发商,所谓1万元“团购意向金”收据上也盖着另一个公司的章。为此,网友心里犯了嘀咕:“我交的这1万块钱到底和开发商有啥关系,万一开发商翻脸不认账,这份合同和收据还能保证我选到看好的房子么?”

受网友委托,青岛新闻网记者特地赶到启迪协信青岛科技城项目的售楼处,了解相关情况。

记者来到启迪协信青岛科技城售楼中心,因为不是周末,看房的市民三三两两显得有些冷清。一位售楼小姐接待了记者并向记者介绍,该项目计划在4月中下旬开盘,目前具体定价还未确定。在看房过程中置业顾问多次暗示,此次开盘所推房源不多,可能出现人多房少、想买抢不到房的情况。

当记者表示对套二户型有兴趣后,置业顾问推荐起了青岛科技城正在进行的团购活动:“我们项目现在正进行‘1万抵97折’的团购优惠,现在缴费1万元就可获得团购资格,等我们开盘后你买房就能享受团购优惠了。”

情况与网友所说基本一致,另外置业顾问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100多组客户交了1万块钱表示要参与团购,未来开盘选房时,肯定要以团购客户为优先。在售楼小姐的指引下,记者看到楼盘的所谓“团购办理区”,就是在售楼处入口的右手边一排长桌,桌上一溜摆放着四家公司的牌子,各自面前都摆放着团购合同及POS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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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供的“团购意向金”收据单

一溜四家,看着挺“壮观”!对于这1万块钱具体交给了谁,记者依旧存在顾虑。于是售楼小姐给讲解起来,据她说:“团购费是交给第三方电商平台,相当于第三方公司出面组织了一次团购活动,后期开盘时开发商会只与这一家电商公司进行对接,给前期缴纳这1万元意向金的客户97折团购优惠。当然参与团购的购房者后期若未能如期购房,团购费依然可找相应的置业顾问协助办理退款。”看到记者仍犹豫不决,该名置业顾问又再次强调“团购活动即将截止,不参加团购未来就无法享受97折的购房优惠”。

面对置业顾问如此着急的催促,记者更加疑惑。1万元交给了“第三方”,而且这个“第三方”还一溜四家,到底后期是哪一家对接开发商组织团购呀?

不管怎么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住宅项目必须达到工程总量的三分之一才能办理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才能够收取购房意向金。现场售楼小姐自己也介绍,青岛科技城项目现在进行地下基础施工,明显工程进度未达标呀。不过对此售楼小姐也毫不避讳,跟记者明说“青岛科技城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等到开盘前才会拿到预售证。”而记者算了算,按照这位售楼小姐所说,项目距离开盘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而项目工程进展才刚刚开始,要想达到预售许可条件,工期肯定“相当紧张”。

专业法律顾问:无证预售实属违规 第三方收钱购房者风险更大

随后,根据在青岛科技城的具体遭遇记者请教了专业法律顾问,专业人士表示,像这位售楼小姐介绍的,不缴纳1万块钱就将无法享受开盘97折的购房优惠,这种变相收费的方式,实则违背了相关部门重点强调的相关规定,即“预售证暂未办理,开发商不得进行预售,并且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其他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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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供的团购告知单

专业法律顾问研究了这份网友提供的《e购房团购优惠告知》该份合同实则是购房者与第三方中介平台签订。根据2013年颁布的《青岛国五条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对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明确规定:“对串通、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发布虚假信息、误导购房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房管部门应依法取消其销售代理备案资格,工商部门应依法查处。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所以,在开发商无预售证的情况下,第三方参与收缴该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同样也是违规。

对于在无预售证的情况下,开发商与第三方中介公司合作收取意向金的行为,记者也采访了相关法律顾问,专家坦言,近期房地产市场向好,开发商担心对自己项目购买意向强烈的客户会被别家抢走,于是打出“政策擦边球”找来其他公司帮助他们进行“违规预售”,希望能够通过收取“团购意向金”来“拴住”客户,但其实这种做法对于购房者来说隐患更大。

如果购房者在开发商无预售证的情况下缴纳了费用,尤其还是把巨额资金交给了与开发商本身并没有任何关系的第三方,就不得不承担两大方面的风险:首先,如果该项目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一直无法开盘,或者最终烂尾,那么如今承诺的开盘可享受购房优惠就成了一句空话;第二,如果后期开发商自身与第三方公司发生任何纠纷,那么消费者缴纳的“团购意向金”将无法获得任何保障,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将成为一纸空文。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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