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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三个月竟成了窃电户 近1300度电谁用的?

2017-11-20 08:04:46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买房三个月 竟成窃电户

住房都要交水电费,如果不交面临的就是断水断电,但还有一种情况,交了费用还是会被断电,这就是窃电,最近,家住云南路293号的官女士一家,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儿,入住短短三个月,竟然成了窃电户。

买房本想着给父亲居住,可如今最怕过的就是晚上,没电的日子不好过啊。官女士的新房位于云南路293号,8月1号成交之后就忙活着装修搬家,对新房哪哪都满意,只是三个月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官女士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奇怪,电费也没拖欠,电表怎么就异常了呢?官女士和丈夫赶了过去。

官女士和丈夫赶紧讲明实情,自己是刚刚过户的房子,并且出示了房产证件,第二天供电所的意见出来了。

三个月用了近1300度电,这个数字可不像是居家过日子的耗电量啊,官女士说,房子里只有两位老人和一个小孩居住,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电器,这么大的耗电量,实在让人想不通。不过事已至此,为了不影响老人居住,官女士和丈夫决定“认罚”,交上这笔钱,只是,事情远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这是哪门子道理?官女士和丈夫表示不能接受,直言拒绝。

为了这事儿,官女士找过房屋中介,可惜当初卖家的联系方式已经丢失,联系不上了,这笔冤枉钱,难道真的要自己掏吗?官女士找到了生活在线,高额电费到底出自哪里?罚金又是否有根据?记者联系上观城路供电营业站,请工作人员帮忙解释解释。

工作人员说,这是典型的窃电行为,按照规定必须拆除电表,如果从2015年计算,补交电费和罚款近2万元,考虑到官女士是新住户,供电站做出了让步,只需要补交入住后的电费,并按照下限进行三倍处罚。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官女士家三个月共交了不到100元的电费,她自己应该能察觉到异常,而实际流走的近1300度电,经过推算基本准确无误,所以罚款必须执行。

按照供电人员的说法,罚款是必须的,可记者有些想不明白,每年都有的电表普查,为何在两年多以后,才真相大白。如果早点发现,不仅避免了财产损失,也可以减少类似的矛盾发生啊。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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