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代表团1件议案被确立为大会议案 建议制定《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原标题:青岛代表团1件议案被确立为大会议案 建议制定《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0件,大会主席团决定38件作为代表议案处理。其中,由青岛代表团王乙潜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议案”被确立为大会议案。

该议案提出,近年来,《民法典》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继出台,对不动产登记提出了更多、更细的要求,根据法治统一原则,顺应“放管服”改革,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条例,对上位法进行落实、细化。山东省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登记环节、流程、办理时间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大部分成果以部门文件形式体现,效力层级较低,无法作为法规依据进行推广。我省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推出的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举措,有必要从立法层面予以固化和完善。

记者了解到,“关于制定《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议案”内附《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共83条,对不动产登记一般规定、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及登记类型特殊情形、登记资料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戴慧慧]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4 01/27 09:59
· 来源 ·
青岛日报
· 责编 ·
戴慧慧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