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她在腿脚处发现多处细小伤口,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后,被告知符合狂犬病三级暴露标准,需接种5针疫苗。曹女士说,自己希望酒店方面能承担包括疫苗费在内的相关支出6300元,却被告知要走诉讼途径。
信网·信号新闻6月17日讯 近日,北京的曹女士在江苏南京格林东方酒店入住期间,被窗帘里传出的声音吓得够呛,求助酒店帮忙处理后,却在第三天差点被窗帘里飞出的蝙蝠扑在脸上。事后她在腿脚处发现多处细小伤口,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后,被告知符合狂犬病三级暴露标准,需接种5针疫苗。曹女士说,自己希望酒店方面能承担包括疫苗费在内的相关支出6300元,却被告知要走诉讼途径。
曹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089431)反映,上个月她到南京出差,5月24日入住了格林东方酒店南京禄口机场店408客房,计划居住到6月12日。据曹女士回忆,6月2日,她听到房间窗帘位置传出异常响动。那天南京有雨,曹女士以为是雨水拍打窗子或是小虫子活动,并没有当回事。6月3日晚,曹女士又听到窗帘处发出响动,这次声音明显更大,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连续扑打窗帘。她掀开窗帘一角,看到有个黑色的东西在窗帘里飞,好像是个小鸟或大一点的飞虫,曹女士吓了一跳,赶紧合上窗帘,并联系酒店前台求助。
曹女士说,工作人员并未当场处置,而是帮她安排了其他客房过夜,并承诺彻底清理房间,再请她住回来。考虑到自己在这个房间住了多日,行李物品收拾起来麻烦,曹女士同意了这个方案。6月4日,工作人员清理后,她又返回了408房间。
6月5日凌晨4时左右,曹女士被房间内的异响惊醒,动静还是从窗帘处发出的。她拿起手机,想要拍下窗帘后的东西。掀开窗帘那一刻,还没等曹女士反应过来,一个黑影就冲着她的脸冲撞而来。
曹女士吓得尖叫一声,赶紧用被子裹住身体,并尝试用手机拍下那个“会飞的东西”。曹女士提供的视频里,一个黑影扑着翅膀,多次出入镜头,后来又没了动静。曹女士藏在被子里,用镜头仔细寻找,才发现那个东西落在窗帘上,推近镜头,曹女士发现那是一只蝙蝠。
“凌晨四点,蝙蝠在脸旁飞,我整个人都吓破胆了。”曹女士提起当时的情景,声音仍有些发颤。她给酒店前台打了电话,工作人员的敲门声又惊动了蝙蝠,又在房间里飞了一阵,吓得曹女士再次缩在被子里,一直等到蝙蝠落回窗帘。曹女士说,蝙蝠被工作人员抓走时她看了看表,已经是凌晨5点了。她向工作人员提出疑问,对方回应:“是蝙蝠,没事的。”
曹女士告诉信号新闻,蝙蝠被带走后,她检查了一下身体,在左脚和左腿处发现三处细小划痕或针状伤口,也拿不准是否为蝙蝠弄伤的。“我查阅了不少资料,蝙蝠爪子锋利,被划伤往往难以察觉,伤口也十分隐蔽。我可能和它在同一房间共处了三天,越想越害怕。”
6月5日上午,曹女士先后前往南京同仁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就诊。医生告知她,无需界定伤口成因,只要与蝙蝠产生密切接触,就属于狂犬病三级暴露,必须全程接种5针狂犬疫苗,且首针需在72小时内完成。因为受惊和睡眠不足,曹女士当天并未接种,第二天才完成首针狂犬疫苗注射,6月9日又接种了第二针。
曹女士表示,事发初期,酒店方面处理此事的态度还比较积极,相关负责人曾明确承诺全额报销曹女士的疫苗接种费用。6月12日,曹女士办理退房时,向酒店提出报销已产生的诊疗费、疫苗注射费和交通费等3300余元,并书面承诺保证后续三针疫苗及相关费用报销。然而,酒店方面却建议她报警处理。
曹女士说,双方一起到了辖区派出所,经民警调解,双方敲定初步赔付方案:已产生的3300元费用全额报销;后续在北京接种的两针疫苗,每针按500元计算;最后一针因曹女士要前往曼谷出差,存在跨境接种的不确定因素,核算费用2000元,合计6300元一次性结清。参与调解的酒店人员外出商议后,又否决了该方案,并让曹女士走诉讼程序维权。
曹女士对信号新闻表示,蝙蝠被清理后,酒店并未对408客房开展专业消杀,仅提供一瓶滴露消毒液让她自行处理。曹女士将房内贴身衣物全部丢弃,行李箱及各类物品也自行送去高温消毒,这些损失和支出,酒店方面均未给出补偿方案。“我查了查,这家格林东方酒店不是第一次发生蝙蝠闯入。”曹女士说,她在社交平台上看到另一位旅客去年10月发布的贴文,内容同样是在这家酒店的房间里被蝙蝠吓得够呛。
为核实曹女士的说法,信号新闻联系了格林东方酒店南京禄口机场店的江店长,江店长表示,酒店方面不接受任何采访,拒绝继续就此事发表意见。“这事她已经决定走司法途径了,不要再给我们打电话了。”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表示,消费者办理入住后,便与酒店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保障住客人身安全以及客房居住环境安全。此次事件中,酒店未能做好野生动物防范工作,客房消杀不到位,事发后处置方式也较为敷衍,已经构成违约。住客因接触蝙蝠产生的就医费用、物品消杀损失以及合理相关支出,都应由酒店承担。酒店建议提起诉讼,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也违背了经营者主动担责的原则。(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