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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冲突还是人为设限?物流平台只有我没有他

2015-12-08 08:40:39
责任编辑:亚麦

近日,有多名物流从业者向本报反映,他们都是鑫润网物流信息平台的收费用户,由于在其他免费物流平台上发布了信息,他们的收费账户出现无法登录、信息屏蔽等不正常情况。对此,鑫润网表示系双方平台软件有冲突,如果同时在多个平台发布信息,该收费平台将会“出问题”。

反映免费平台发信息不行?

汪先生在重庆中路从事物流行业多年,他告诉记者,他是青岛一家名为鑫润网物流信息平台软件的用户,平时通过该平台发布信息,对接车主,双方接洽发货。但最近一段时间,他的账户频繁出现异常。

“我在网上发布的信息被屏蔽了,打电话问他们客服,对方说我用了别的物流软件,在别的平台上发布了信息,所以才出现状况。”汪先生说,客服人员告知只要把其他平台的信息删除并卸载了物流软件就正常了。

汪先生说,他最近的确接触了一家免费物流信息平台并在上面发布了信息,而鑫润网物流信息平台在青岛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在物流信息分享方面实力较强,因此权衡再三,他只得删除在其他平台发布的物流信息,鑫润网的账号随后恢复正常。

从事物流行业的刘先生和王先生也遇到了这个情况,与汪先生一样,两人最终也只得放弃另外一家物流信息平台,“专心”使用原有的平台。“这算是平台之间的竞争手段吧,咱作为个体物流公司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我们还是觉得多一条途径就可能多一个客户,从我们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希望能多些竞争平台。”

尽管账号恢复了正常,但汪先生还是觉得有些不爽。“我是在鑫润网发信息是花了钱的,除了这个平台之外,有其他免费的物流信息平台,我们当然可以使用,鑫润网应该没权管吧?”汪先生说,“而且鑫润网方面擅自屏蔽我的信息,这个损失谁来弥补?”

记者采访了解到,物流从业者所说的其他平台,指的就是今年才进入岛城市场的另外一家物流信息平台。说起物流客户反映的“有我没他”的情况,该平台青岛地区负责人梁晓阳也是一声叹息。

据梁晓阳介绍,在他们平台上发布物流信息是免费的,他们是通过承担运送工作的一方赚取利润。为了尽快打开青岛市场,他们前期采取了免费赠送客户平板电脑的方式推广他们的物流平台软件,短期内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好景不长,从最近几个月开始,梁晓阳发现前来发布信息的客户越来越少,平台每天的信息发布量从最初的日均一千多条锐减到如今的日均百余条。

回应系统冲突,非人为原因

6日下午,记者咨询了鑫润网客服人员得知,在该平台发布信息,新开通会员需要交纳3000元的费用,其中包括1000元的初装费、1800元的会费、150元的电信电话以及50元预存话费。老会员则每年续费1800元,即可在网站上发布物流信息,每天发布限度为500条。

对于使用该平台软件的注意事项,客服人员介绍,会员安装使用他们的软件后就不能使用其他物流软件了,否则软件之间会有冲突,会员的账户可能会出现问题,比如信息被屏蔽等。

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随后又联系上鑫润网青岛地区负责人赵经理。对于部分物流客户反映的“有我无他”的情况,赵经理表示,他们也在积极的寻找原因。

赵经理说,他们的会员的确遇到了账户信息异常的情况,经技术人员研究发现,系会员的电脑或手机里安装使用了别的物流平台软件。赵经理说,接到这些会员的反映后,他们技术人员都会第一时间指导或者直接到会员门店帮助他们重装系统,重新安装调试物流软件。

对于不同物流软件为何会出现冲突的原因,赵经理表示目前还不太清楚,但他表示,他们的工作人员不会在后台采取人为操作的方式屏蔽自己客户的做法。“毕竟都是我们自己的客户,我们也不想造成自己的客户流失。”对于外来的竞争对手,赵经理表示肯定是让客户自己选择,相信客户都会本着对自己有利的态度做出选择。

律师如人为设限将担责

对此,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谷元山律师表示,物流客户与物流信息平台达成协议并交纳一定费用,客户与平台之间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客户花了钱,平台只需提供好服务即可,客户在其他平台发布信息是客户的自由,其没有任何权利干涉。如果平台因此设一些障碍影响客户发布信息,则平台显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客户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平台承担。

谷元山表示,从单个客户再放眼行业的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如果有证据证明竞争的一方违背法律规定人为设限,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 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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