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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明确旅游监管责任 定期公示失信“黑名单”

2016-06-21 20:48:3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陈之焕
责任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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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

《意见》明确创新旅游执法和纠纷处理机制,按照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将旅游执法依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旅游行政执法与公安执法的联勤联动机制。强化严格执法意识,对影响旅游市场环境的突出问题依法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完善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深化旅游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和仲裁机制,推动探索建立“旅游巡回法庭”,为游客提供快速的司法处理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提升旅游纠纷应急处理能力。

围绕重要会议和重大赛事,假期、双休日以及学生暑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对餐饮、住宿、交通、旅游经营、文化娱乐和购物消费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的整体秩序、滨海旅游带游客密集区的旅游秩序和“餐饮消费示范街”“购物消费示范街”的消费秩序进行持续整治,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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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旅游信用等级制度

定期向社会公示失信“黑名单

《意见》提出完善旅游执法体系,推动《青岛市旅游条例》的修订,配套完善相应政策规定,重点规范海上旅游、“一日游”管理。加强区市旅游执法机构建设,配备与旅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和装备设施,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现旅游市场网格化、无缝隙管理。定期组织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能力;执法人员须经过执法资格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更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技术装备,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

强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住宿业标准、文化主题酒店标准及星级导游员管理办法等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发展的规范化水平。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完善旅游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记录制度。建设青岛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查询系统,实现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共享。深化旅游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失信“黑名单”。指导行业协会公布诚信旅游参考价,为游客自主选择提供指引。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陈之焕)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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