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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又扩围 第3批4险企获准经营

2016-08-02 10:05:59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云彩

近日,保监会公布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第三批),包括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家险企。至此,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险企达到16家。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参与经营的险企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并保证续保。

投保人享多重优惠

早在今年2月16日,保监会公示第一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家险企入选;2016年3月8日,保监会公示第二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险企入围,加上近日公布的4家险企,目前核准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险企达到16家。

记者从岛城多家险企咨询了解到,个人税优健康险是一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保险产品,兼具税收减免和保障功能。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相当于每个月提高了个税起征点200元。在保障责任上,涵盖住院和特定门诊,并且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这三种最常见的慢性病;理赔时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除此之外,目前,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除外责任、加费等处理。但在该险种规定中,保险公司将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同时,个税优惠将惠及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青岛为首批试点城市

“个人税优保险是带有很强公益属性的,所以从试点至今,来咨询购买该险种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岛城一家经营个人税优险的险企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出台,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青岛是首批入选试点的城市之一,从一开始只有6个相关产品到现在丰富多样的相关产品,投保人选择越来越多,优惠力度也越来越大。

作为首单个人税优险发售险企,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全局中的定位,以及对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分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支出,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托举民生;而且是保险业落实“新国十条”文件精神,全面服务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税优政策必将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健康保险意识和健康保险需求,撬动可观的健康保险保费增量。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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