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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国庆消费提示:网络订票须“三看清”

2016-09-29 10:11:30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云彩

“十一”黄金周,不少消费者习惯通过网络购买机票、火车票以及旅游景点门票,便利的同时,网络购票服务与安全问题也日渐凸显。青岛市消保委9月28日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订票时“三看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网站资质要看清

消费者务必选择正规的、有资质认证的票务代理商网站或在线旅游网站购票。在选择购票网站时,可查看如下标志和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红盾”标志或“营业执照”、可信网站身份验证标识、工信部ICP/IP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等。上述标志或信息应能点击打开并了解到该网站或企业注册、许可、备案等翔实、全面的信息。尽量避免使用搜索引擎打开陌生的票务网站,更不要随意点开陌生链接。

使用须知要看清

订购景点门票要留意,部分消费者反映,使用电子门票有时并非易事,一些团购票、特价票虽然价格优惠,使用时却发现不是景区套票,进入核心景区需额外交费,或者景区设置一些使用门槛,使消费者在节假日期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门票。消费者网购景点门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须知,要特别留心价格优惠后的使用条款,尤其是退、改票条款,如果有不明确之处及时与景区沟通。

另外订购火车票、机票要留意。国庆期间是购票高峰,建议消费者尽量提前规划行程,提早购票,以免延误乘坐时间,造成退改票麻烦。购买打折、特价票时,格外留意退改签条件、费用,是否搭售保险等内容。购票后,最好登录铁路管理部门、相关航空公司的官网核对所订票的班次、时间等重要信息,一旦发现有误,尽快向购票平台提出异议。

付款渠道要看清

正规的网络购票平台,往往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采取线上支付的方式售票。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票时尽量采用在线支付的方式,一旦收到需要进行银行汇款、ATM机转账或当面付款等要求,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确保购票安全。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尽可能地挽回损失。

出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消费者要理性维权,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旅游、工商等行政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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