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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商人名下多了个账户 投诉后民生银行轮番找亲友说情 法院判银行书面道歉

202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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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
· 责编 ·
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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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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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自己被“私开”账户,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商人铁先生向账户所属的民生银行索要本人开户授权未果后投诉,之后遭遇了银行通过亲属、前同事发动的“熟人攻势”。铁先生不堪其扰,把民生银行告上了法院。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3日讯 因怀疑自己被“私开”账户,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商人铁先生向账户所属的民生银行索要本人开户授权未果后投诉,之后遭遇了银行通过亲属、前同事发动的“熟人攻势”。铁先生不堪其扰,把民生银行告上了法院。2026年9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侵扰私人生活安宁,构成隐私权侵权,判令其向铁先生出具书面道歉函。

名下多出未知民生银行账户,银行未能提供开户授权

铁先生介绍,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他与民生银行的纠纷起始于2024年9月:他在一家银行办理对公账户时,系统提示他名下短期内办理多张银行卡,触发了反诈风控。他到公安部门开具反诈证明才完成上述业务,但转账额度受限,生意周转受到影响。

2024年10月21日早上8时,铁先生收到民生银行短信,提醒其名下一个民生银行账户长时间无交易,若第6个月仍无交易,将暂停非柜面业务。“我从没在民生银行办过储蓄卡。”铁先生立即联系民生银行总部核实。当天下午,一名自称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致电称,该账户系其办理华夏银行信用卡时点击“一键开户”顺带开通。铁先生投诉后,对方又称系其申请民生银行贷款时授权开通、用于还贷。

针对银行的第二种说法,铁先生回应,2024年5月他确实申请过民生银行贷款,但因种种原因,并未走完审批流程,贷款最终没办下来。“我多次向民生银行索要本人开户授权,银行一直提供不出,只反复催我销户。”铁先生决定继续投诉,要求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书面道歉。

书面道歉未至,“熟人攻势”先来

铁先生并未等到书面道歉,而是迎来多个“熟人说客”。他称,那阵子三天两头就有人打电话让他“算了吧”,有亲属,也有前同事。很多人一边替银行求情,一边告诉铁先生,表示自己也不愿做中间人,但碍于面子不得不打这个电话、开这个口。

铁先生告诉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他被这波熟人攻势搞得哭笑不得,也更加气愤。“有错不直接和我沟通,却要去骚扰我的亲友。”铁先生认为,银行频繁联系自己的熟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他致电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工作人员,明确要求银行不得再有上述行为。但此后银行依旧通过第三方传话,要求与铁先生和解。

2025年7月28日,不堪其扰的铁先生向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举报。2025年9月12日,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出具意见书,确认铁先生被银行侵权的事实。意见书写道:在铁先生已经明确致电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不得让相关人员联系自己后,银行员工仍然联系其亲友的问题基本属实,监管部门将对银行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起诉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银行辩称系“亲情调解”

拿到监管调查结论后,铁先生向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隐私权诉讼,要求民生银行支付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停止侵权、出具书面道歉函,并承担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铁先生坦言,起诉本意不是要钱,而是想认定银行这种通过骚扰亲友应对投诉的做法不对。

铁先生提供的法律文书显示,该案于2026年5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辩护称,联系亲友调解属于国家政策倡导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也就是“亲情调解”“熟人调解”,目的是化解投诉僵局,没有向无关第三方泄露账户、交易等核心金融隐私,不存在牟利、诋毁等侵权主观故意;相关社交关系信息属于公开可得信息,不构成非法获取隐私。

银行还提出,铁先生曾在线上线下办理民生银行贷款,虽然最终未获批,但开户是原告自主行为,不存在银行擅自开户,且已向铁先生告知销户路径,不构成侵权。此外,铁先生曾自行在微博公开投诉内容,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自然人自行公开的信息不应承担民事责任。银行认为自身行为不满足隐私权侵权构成要件,请求法院驳回铁先生全部诉讼请求。

两级法院终审定调:调解不能突破私人生活安宁底线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隐私权保护自然人私人生活安宁与私密信息不受非法侵扰,银行处理客户投诉应当选择合理适当的方式。本案中银行在未经铁先生同意情况下,电话联系其亲属、前同事协商纠纷,并且在其明确禁止该行为之后,仍然继续实施,客观侵扰了铁先生的私人生活安宁,已经构成隐私权侵权。判令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立即停止侵犯铁先生隐私权的行为,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铁先生出具经过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函。

一审宣判之后,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月3日,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隐私权核心在于保护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密信息免受侵扰。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以电话方式反复联系铁先生亲友,直接干扰了铁先生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生活领域,违背了铁先生明确表达的意愿,构成对私人生活安宁的非法侵扰;且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投诉处理中未采取合理审慎方式,存在明显过错,其行为符合隐私权侵权的法定要件。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铁先生告诉信号新闻,他已经在法院拿到了加盖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公章的书面道歉函。截至目前,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没有再联系他及其亲友,涉案二类电子账户仍处于睡眠状态,他表示后续会择机办理注销。

信号新闻联系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此事,将上报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信号新闻未得到相关回复。(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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