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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俱乐部租借码头拒不腾退 法院6小时清场

2016-11-24 09:43:33
责任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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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正在吊运游艇。

文/图 半岛记者 孙桂东

2008年,某游艇俱乐部租借了团岛污水处理厂位于团岛三路的码头,2014年到期后,不但没支付三年租金,还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沙土及废弃游艇、工程车辆等杂物拒不腾退。23日上午9时许,市南法院调来吊车,推土机等设备,将码头内的物品清理一空,转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合同到期了赖着不走

23日上午9时许,市南法院集中执行力量,来到团岛码头,对拒不腾交场地的某游艇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强制搬迁。据办案法官介绍,2008年6月,原告某污水处理厂与被告某游艇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由被告承租涉案码头,租赁期限3年,每年支付8万元租金,并负责码头的维护修整工作。

但是,一直到2014年6月1日合同到期,被告没有支付任何租金。而且,被告在租赁期届满后继续占用非法经营至今,对涉案场地造成严重破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危及船舶安全。后经市南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游艇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金并将涉案码头腾交给原告,将场地内的游艇、移动板房、铲车、沙土等物清空。

判决生效后,被告游艇公司未履行义务,原告即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办案法官于2015年7月到涉案码头勘查现场并张贴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及时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出面解决问题。

此后,市南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执行人始终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于2016年9月到涉案码头张贴强迁公告,但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义务,而且对申请执行人的负责人进行恐吓威胁。据此,市南法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个多小时清空场地

上午9时30分许,记者跟随法院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记者看到,这个码头已经被弃用,里边有破旧的游艇、汽车等,还有几个集装箱。不仅如此,靠近海边的地方,还有一些很大的石块。据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介绍,整个面积大概200平方米左右。

在集装箱里,几名场地看管人员住在里边。看到法院的执行人员后,他们通知了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人代表到场后,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没有达成共同意见,仍坚持不清退。于是,市南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涉案码头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多家媒体的监督、见证下,执行法官认真清点场内游艇、工程车辆等物品,造册登记后装车转移,将涉案码头腾出,转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历经6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执行工作顺利结束,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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