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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袋食品早产三天 黄岛一企业将被罚款10万

2016-12-03 18:10:00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帛幼

食品已经加工包装完毕,但上面印着的生产日期却是3天以后,幸好该批次“早产”产品尚未入市便被查获。3日,记者获悉,黄岛区食药监局辛安食药所执法人员日前查获一批次“早产”食品,1300余袋食品被依法扣押,涉案企业最高将面临10万元罚款。

“上月底,我们在对辖区内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批已生产好的预包装食品印刷的生产日期‘早产’了3天,共计1300余袋。由于这种食品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安全隐患,遂将其依法扣押。”3日,黄岛区食药监局辛安食药所执法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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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黄岛区食药监局辛安食药所执法人员在对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很多经许可的生产工艺流程被擅自改变,原本合理、科学、安全的生产工艺流程被省去了多项程序,变得简单、随意,食品安全隐患大大增加。 他们查获1300余袋“早产”零食,所标注的生产日期均提前了3天。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影响食品质量的重要因素,虚假标注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更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健康伤害。 ”辛安食药所相关负责人说,去年刚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起罚额度从以前的2000元至5万元变成现在的5万元至10万元。

据悉,由于该生产企业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辛安食药所执法人员在依法将上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给予查扣的同时,也对该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蒋健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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