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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青岛建长效机制助农民工“劳有所得”

2017-04-18 08:58:27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建长效机制助农民工“劳有所得”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人社局始终把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紧抓不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等治标治本原则,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工资、社保等核心权益,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落实责任 强化源头预防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市政府2012年出台的 《关于加强企业欠薪预警监控工作的意见》(青政字〔2012〕50号)要求,市、区(市)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委、城乡建设委、公安、法院等22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企业欠薪预警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与各区市人社局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本辖区内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及时处置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实行预警监控排查。一方面,将易发频发劳资纠纷、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租赁企业作为重点预警排查对象,将企业规模裁员、欠租、欠费、欠税、欠款、重大劳动争议、重大经济纠纷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异动等情况作为预警排查重点内容。另一方面,依托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271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了两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重点预警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

宣传营造守法环境。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通过举办培训班、定期发送信息等方式,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的法律水平,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守法意识。通过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和宣传折页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加强监管 严格维权执法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传统的来访、来信、来电等投诉举报渠道基础上,通过网络问政、行风在线、政务微博、政府电子信箱、网上舆情、12333咨询热线等14条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同时,在全市设立30多个举报投诉窗口,实行举报投诉接待“一站式”服务。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期间,市人社局实行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24小时开通,接待农民工投诉举报。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月26日,我市人社、公安、司法、工商等12部门,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共检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2258户,涉及农民工13.3万人,责令欠薪单位为1.3万名农民工补发了工资4054万元。

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充分发挥“两网化”信息系统内大数据的作用,将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的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建立日常巡视检查台帐,及时录入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数据,分析本地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基本情况,拟定具有前瞻性的工作建议,发现欠薪隐患提前介入,妥善处置。2016年共主动检查企业11875户,平均每名监察员检查企业80户,大幅度超出人社部关于平均每名劳动保障监察员每年日常巡视检查户数不得低于50户的要求。

部门联动 综合清欠治理

加强部门维权联动。推行与工会组织建立的实施劳动法律监督“两书”制度,共享拒不接受工会依法监督的用人单位信息,并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同市司法局在劳动维权立案窗口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每天安排专职律师对农民工进行免费咨询,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市建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征信联合惩戒体系。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认定结果通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存在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录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严格限制其金融信贷行为,并同时通报经济信息化、商务、公安、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由各部门实行“黑名单”管理。对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晋级晋职、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奖励、信用评定、资质升级认定、上市融资等方面实行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2013年我市制定了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布。2016年以来,共对58户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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