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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客运出租市场 严查无证经营等行为

2018-05-28 08:57:55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重磅!青岛整治客运出租市场 严查这12种行为

半岛记者27日获悉,为加强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稳定的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客运出租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青岛市交通运输委、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质监局、青岛市通信管理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对岛城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展开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严查出租车拒载、绕路,网约车平台向无证车辆及驾驶员派单等行为。

《通告》指出,交通运输、公安、物价、工商、质监、通信等职能部门,自5月18日至8月18日,进行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客运出租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所属车辆管理。

在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查处以下12种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平台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无相关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载、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车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经营的;未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车辆及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的;未按照规定将相关数据实时传输到政府监管平台,提供服务车辆、人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不一致的,向无证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的,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调取查阅数据信息的;出租汽车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驾驶员违规使用计价器(未经检定或者破坏铅封使用的);价格违法行为;违反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通告》特别指出,在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将由各执法部门依法按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延伸

今年已查处违规网约车500余起

据交通执法部门介绍,通过查处发现,岛城网约车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清理无证车辆和人员工作进展缓慢,仍使用大量的无证车辆提供服务;二是对于网约车这种新业态,由于“互联网+”的技术特点,传统的监管方式不能完全适应新业态发展,而个别平台公司尚未将运营数据及时、全面、准确地接入青岛市网约车运营监管平台,线上线下监管衔接难度较大;三是对网约车的监管还具有跨部门、跨区域的特点,取证难、执法难、监管难的问题非常突出。

半岛记者5月27日获悉,今年以来,岛城已经查处违规网约车从事营运500余起,滴滴平台的违规数量最多。根据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不得接入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也就意味着,凡是查处有违规网约车通过滴滴平台运营,滴滴都将受到处罚。

网约车司机将纳入信誉考核体系

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加分分值为10分,在一年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新要求,将网约车纳入信誉考核体系中。”青岛市运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不合规网约车、违规平台公司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报道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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