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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3家支付机构被“双罚”彰显严监管

原标题:近期3家支付机构被“双罚”彰显严监管

记者 李 冰

进入9月份,已有3家支付机构收到监管部门“罚单”,分别为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联通支付”)、上海金诚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通电子支付”)、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金服支付”)。

受访专家表示,3家支付机构均被“双罚”(即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均被处罚),为违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再次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监管广度、深度提升

汇联通支付被罚案例引发业界关注。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汇联通支付因变更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批准,被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款10万元。时任汇联通支付法定代表人的陈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资料显示,汇联通支付于2011年获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1日,业务类型为贵州省内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2024年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该机构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覆盖范围为贵州省。

“这样的违法事由在支付机构‘罚单’中并不多见。”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数字技术加持下,监管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提升。

“监管对相关机构进行‘双罚’,体现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警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易通金服支付因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5项违规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并没收违法所得3346.05元,罚款180万元;时任易通金服副总经理毕某杰被罚款4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金诚通电子支付因违反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25万元;时任金诚通电子支付董事长洪某某被处以罚款7.25万元。

严监管态势持续

从行业来看,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对支付机构的严监管态势持续,年内支付机构已收到超过50张“罚单”(以公布日期为准)。其中,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成为违规主要情形。

“大额罚单”频频出现。比如,汇元银通因存在6项违法行为被罚没共计2431.42万元;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因存在8项违规行为被罚没共计1199.237万元;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等被监管部门罚没共计1061万元。

娄飞鹏表示:“支付机构需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加强管理,将机构合规治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治理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以科技赋能风控,以合规为基石,推动业务安全、持续发展。”

在支付机构合规建设方面,田利辉建议,机构需要从多方面发力。制度方面,需要建立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合规制度体系;技术方面,要引入监管科技,利用大数据、AI等技术实时监控交易异常,提升反洗钱与反欺诈效率,防范数据泄露;战略方面,应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通过合规成本倒逼业务模式优化;企业文化方面,要培育全员合规意识,将合规培训纳入绩效考核。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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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24 14:47
· 来源 ·
证券日报
· 责编 ·
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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