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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行三方协作模式鼓励住房“卖旧换新”业务开展

原标题:三方协作设立解约保护期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更好地发挥一、二手住房市场联动效应,在“优鲜卖”“优鲜购”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市下发通知进一步鼓励住房“卖旧换新”业务开展,以进一步释放二手房源,降低群众换房成本,让更多市民群众通过“卖旧换新”来改善住房需求。

“卖旧换新”采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卖房人(新房购房人)、经纪机构三方协作模式,签订专项协议明确权责,全程保障换房需求。卖房人提出“旧房出售+新房购买”需求,选定意向房源,签订三方协议。开发企业为意向新房设置不少于30天解约保护期,锁定房源、价格及权益。经纪机构制定旧房专属销售方案,启动推广。

约定期限内旧房售出。三方按协议约定,同步办理旧房过户及新房认购、签约、备案等全套手续,开发企业落实对应购房优惠。约定期限内旧房未售出,卖房人可无条件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开发企业全额退还意向金;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开展旧房兜底收购。

鼓励2026年有可销售房源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确定参与活动的房源(部分或全部),若企业可开展旧房收购业务则同步予以明确。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帮卖”服务举措,公开中介费用优惠信息,规范服务流程,助力“卖旧换新”。从事住房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鼓励其为“卖旧换新”业务提供金融支持。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徐美中)

[来源:青岛晚报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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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14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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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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