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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三年免征房产税

2016-06-19 10:04:52
来源:大众网
责任编辑:云彩

近日,记者从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区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出台与之配套的《社会资本办医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据介绍,该《意见》进一步落实了税费优惠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会办医疗机构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对其提供的医疗服务等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区民政部门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捐赠,照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青西新区对社会资源参与办医提供了更多财政资金扶持,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由社会力量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举办(新建或改扩建)并依法开业运营的二级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实际开放床位100张以上的二级以上非营利性专科医院;符合《青西海岸新区“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具有好发展前景,资产状况良好,投资人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投资总额的51%;拥有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院管理能力并能根据医疗市场供求情况,提供不低于60%的基本医疗服务;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等四项条件均可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助,吸引众多社会优质医疗资源。

“财政资金补助包括实际开放床位补助、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补助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补助,其中实际开放床位规范在100张以上、299张以下的新建医疗机构按照每床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规模在300张以上、499张以下的新建医疗机构按照每床7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张以上的新建医疗机构,按照每床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足100张床位的不予补助,而改建或扩建床位数超过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只按照新增实际开放床位数每张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青西新区还将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关于打造“国际海洋人才港”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医疗机构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落实有关政策待遇。对于新建医疗机构合规购置并正常使用的全新CT、核磁共振等单台价格在50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给予三年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贴息补助,累计最多享受2亿元贷款贴息额度;改建或扩建的医疗机构,只对新增上述范围内的设备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该《意见》的出台目的是吸引更多优质医疗资源来新区落户,进一步推动新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就医需求,加快形成‘病有所医病有良医’的良好局面,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软环境也将随之进一步优化。”黄岛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曲波表示,栽下梧桐树,只等凤凰来。希望各界有识之士来到美丽的青岛西海岸,共同参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为人民健康加油!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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