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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总局发布蔬果消费提示 蔬菜水果不能互替

2016-07-02 10:33:31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云彩

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蔬果消费提示,提出居民在消费蔬果时应注意几点问题。

首先,蔬果摄入要足量。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推出的餐盘中,蔬菜水果占一半左右。建议普通消费者每天应该食用300—500克蔬菜,其中深色蔬菜应占一半以上,并食用200—350克水果。

其次,蔬果尽量保持新鲜。要经常及时买菜,购买的蔬果品种尽量多些。购买后要及时放进冰箱,以免贮藏过程中维生素和植物化学物质损失,或生成亚硝酸盐。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建议,一个三口之家每天的蔬菜购买量应在1—1.5公斤,并分配在一日三餐中,每周的水果购买量应在4—5公斤。同时变换购买种类,每周蔬果的种类在10种以上。

第三,制作蔬菜时要减少营养损失,制作蔬菜时应先洗后切,减少水溶性营养成分的流失。叶类蔬菜在烹调时要急火快炒,避免长时间加热,这样有利于减少热敏性营养成分的破坏。扁豆等蔬菜在烹调时要注意烹熟、烹透,避免中毒。剩菜再次食用时加热要充分,时间过长的剩菜不要再吃。

第四,蔬菜和水果不能互相替代。蔬菜和水果在营养组成上各有特点,不能互相替代。同时,果汁并不能代替鲜果,在保证卫生的前提下,尽可能吃新鲜水果。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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