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办养老、养老机构办医疗的审批流程,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为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一是明确办理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的条件及办理时限,规定医疗机构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要优先受理;养老机构申请内设医疗机构的,卫生计生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行审批。
二是明确规定建立首接责任制度。对卫生计生或民政部门违反相关规定,任意提高许可标准、人为设置准入条件、互相推诿扯皮或不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级卫生计生、民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确保医养结合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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