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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社局:10种新药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17-03-24 07:57:54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10种新药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关于将部分新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试行)》(鲁人社规〔2017〕6号)有关要求,将10种新药暂时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该通知自2017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3日。

暂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新药为: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II)、罗红霉素氨溴索片、聚卡波非钙片、佐米曲普坦鼻喷雾剂、溴芬酸钠滴眼液、美他多辛注射液、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色甘萘甲那敏鼻喷雾剂、参枝苓口服液和富马酸氯马斯汀注射液。

此次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10种新药,适用于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该通知自2017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3日。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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