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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计委:升级居民健康档案 完整率要达100%

2017-06-30 20:05:30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省卫计委:今明两年升级全省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率要达100%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本省分级诊疗制度尽快建立,结合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需要,山东省卫计委发布《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居民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升级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7-2018年开展全省居民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升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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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通知》的工作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已建居民健康档案的核查率要达到10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国家和省级工作要求;个人基本信息表完整率争取达到100%;复核升级的健康档案居民知晓率争取达到100%,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升级,健康档案动态更新率达到60%。

《通知》要求,对已建居民健康档案逐份进行复核更新,全面梳理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对照辖区户籍人口身份信息,组织和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或责任医生通过集中复核、常规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途径,对现有健康档案逐份核实甄别,及时修订逻辑错误和不实信息,对已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要及时注销其档案记录信息,对重复建档的居民信息要及时删除。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及健康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和意义的宣传,个人基本信息表须经过本人或家属确认签字,切实提高居民对本人健康档案的知晓率。结合计划生育、社区网格化管理、企事业单位查体、中小学生查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信息,对新出生人口、户籍迁入(迁回)的居民和其他未建档居民,及时建立或补登其档案信息。

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梳理,掌握常住人口、户籍人口、重点人群、迁出迁入人口、贫困人口、流动人口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口等特征人群的基本建档情况,分别建立电子花名册;对未建档居民进行汇总统计和原因分析。结合实际管理需要,进一步对老年人、儿童进行分年龄组、流动情况和健康情况统计分析,对孕产妇进行户籍、胎次、检查机构等统计分析。开展建档人群健康状况分析,尤其是老年人中患高血压或糖尿病人数、同时患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人数的统计分析,做好各类重点人群管理人数和全部重点人群管理人数(剔除重复人数)的统计,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计分析和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各地要以此次居民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升级行动为契机,建立辖区和机构居民健康档案定期维护制度。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档案复核,对年内未接受服务或无动态更新记录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重点核实,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剔除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健康档案,最大程度减少失访,保证健康档案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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