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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发出首本不动产证 市民感叹有了安家感觉

2015-12-05 09:15:28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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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昨天上午,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局、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高新区创业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并颁发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在该区的首本不动产权证。

昨日上午10时,在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葛先生领取了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葛先生今年33岁,来自河南邢台,十几年前来青创业,目前是一名私营企业主,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在青岛买房了。去年11月份,葛先生在高新区华贯路公园美地小区买了一套138平米的房子。说起在这里买房的原因,他称正是看好了高新区未来的发展潜力。“今天终于拿到证了,一下子有了安家的感觉。”葛先生说。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高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高新区也成为全市首个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县市级单位。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功能是办理各种不动产登记。该中心主任刘奕表示,不动产权利证书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记载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

据了解,以前高新区居民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跑市区或者城阳,该中心启用后,辖区居民可就近办理。12月4日起,高新区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原证书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记者 王涛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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