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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严禁有偿补课 岗位聘用一票否决

2015-12-09 09:09:28
作者:魏海洋
责任编辑:光影

半岛都市报12月8日讯(记者 魏海洋) 12月8日,省教育厅下发最新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有偿补课最严令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采取“零容忍”,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日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要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省教育厅要求,要将学习规定作为师德培训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在我省开展“两规三禁”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制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或细则,并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

按照规定,各市要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省教育厅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区域内落实规定的责任主体。中小学校校长是落实相关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

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省教育厅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为0531—81916517(基础教育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为0531—81676761(教师工作处),举报邮箱为xxwgbbjb@sdedu.gov.cn。

■落地

本市去年已出台治理规定

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年青岛就出台了《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用六项监督措施,对有偿补课坚决说“不”。一是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青岛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举报电话:85912915,青岛市教育局投诉电话:85912940。二是设立有偿补课举报信箱。三是实行有偿补课定期问卷,每学期在全体学生中至少开展两次问卷调查。四是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五是印发致全市学生、家长书告知。六是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监测、公告。

市教育局还明确规定,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等次。如果发现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将在注册时一票否决。同时,面对学生和家长的补课需求推出了公益辅导。 记者 魏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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