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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8月31日?小学入学年龄由各省统筹确定

2017-02-26 11:03:18
来源:齐鲁网综合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教育部:可由各省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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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的基础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针对具体问题,从巩固三年改革成果、有序扩大覆盖范围、统筹城乡招生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强化履行各方义务、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七方面做出部署,要求各地继续深化改革,确保教育机会公平。

《通知》要求,2017年19个副省级以上重点大城市各区(县)要实现100%的小学、95%的初中划片就近入学。经审批的初中特长招生比例,控制在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各地要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实施,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要继续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通知》强调,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督促改正。

小学入学年龄由各省统筹确定

以往,有一个让所有妈妈都犯愁的问题:教育部门规定,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因此,妈妈们最怕生到处女座(出生于8月23日到9月22日)宝宝,甚至有的赶在9月1号前剖腹产,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

那么,教育部的这个文件,会让这个现状有所改变吗?

家长看法不一

广州蔡女士的女儿涵涵目前就读华景小学,因孩子出生在2006年10月,涵涵比同年出生的几个小伙伴晚了一年上学,她多读了一年幼儿园,在近7岁的时候读的一年级。如今对于一年级就读截止年龄可能有变动的话题,她认为,无论将截止时间定在9月1日前或者是12月31日前,“都会有家长纠结,不满”。但从内心来讲,孩子真正上了小学后,她感觉,功课、考试等压力接踵而来,“就现在的小学生现状而言,8月31日后出后的小朋友迟一年上学,其实是名正言顺、最幸福的一年。

“12月31日,比较合乎情理”

林女士,女儿甜甜就读5年级。因为女儿是10月初出生的,当年为了孩子是否提早一年读书,好一番纠结。如今,对于教育部新出来的通知,她的意见是,支持放宽截止年龄,“12月31日,比较合乎情理,让同年出生的孩子,可以同年上学。”

(综合 中国教育部官方网站 山东教育厅官方网站 新华网陕西 消息 )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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