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京怀柔论剑论坛,编剧汪海林日前郑重表示:不要再改IP了。这句简洁的宣言引领着整个论坛的编剧意见,昭告着传统编剧要向资本裹挟的IP发起一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近两年网文作者与片方不断“撕架”,从蒋胜男、匪我思存、到天下霸唱、九夜茴、顾漫……在网络舆论的声援下,越来越多的小说作者开始和片方公开对峙,在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中,名与利被放大,一些不成文的行业规则也浮出水面。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作者和片方撕破脸?是作者在炒作,还是片方操作得不规范?愈演愈烈的冲突又将对影视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芈月传》:王小平该不该署名总编剧?
在上述的诸多“撕架”中,蒋胜男与《芈月传》片方花儿影视间的冲突大概持续时间最长的一起。蒋胜男控诉片方剥夺自己的编剧署名,而片方则认为由于专业不够以及价值观的分歧,蒋的剧本不得不交与王小平重写,因而为王小平署名“总编剧”合情合理。
围绕编剧署名而引发的争议在影视圈中并不是个例,几年前陈思成与李亚玲关于《北京爱情故事》的著作权之争已让行业大为震动,某知名制作团队早年的一部抗战剧,也曾小范围地闹过作者和片方的纠纷。
《千万别基动》经理霸占胜利果实
而很多初入行的影视新人,其编剧署名很难得到落实。据张轩洋透露,公司合伙人、畅销书作家宋小君曾为乐视原创网络剧《千万别基动》,但播出时出品方却在片头将总编剧宋小君改为只参与部分情节讨论并未进行创作修改的策划经理崔继丹,而根据合同,宋小君本应享有独立署名权。
合同截至前才开拍,算不算违约?
在匪我思存的案子中,匪我思存认为自己授予片方紫晶泉改编小说《迷雾围城》的版权合同已到期,但制片人常莎很坚定地表示自己没有违约。
这一案件很像当年顾漫、光线和乐视影业关于电影版《何以笙箫默》的版权纠纷。而当年案件的最后结果:由于乐视影业的合同比较完善,根据约定,乐视只要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剧本改编就算完成改编行为,后续摄制不再受限制,据此法院没有支持光线提出的针对乐视版《何以笙箫默》禁止播出的申请。
编剧署名内部“行规”:谁最终完成剧本,谁署名
在当年的《甄嬛传》的片头,原著作者流潋紫与王小平同被署名为编剧。而在《芈月传》的片头,王小平署名总编剧,蒋胜男则被署名为“原创编剧”,这一标明其原创属性的头衔,本身就像是一个原创的产物,似乎片方为了这次“特殊”的改编行为,而新造了一个称谓。
据悉,作为集体创作的产物,影视剧的编剧署名是否有一些内部的“行规”?对方告诉我们,在刨除各方地位与话语权等外部因素外,编剧的署名方式,通常还是挂钩于剧本最终的完成人。
“如果一个剧本创意故事和结构是制片方的,你没写好,别人接手完成任务了,那在第一署名上你肯定没有优势。
“就像做海报,如果海报做几稿都不满意,片方换人后,接手团队可能和第一个团队在创意上有相似部分,但是第二团队才是最终完成人。如果一个片子,拍了一部分不行换了导演,为了避免资源浪费、耽误演员时间而用了一些前面导演拍的镜头,署名也肯定还是第二个导演。”
临期开机是圈内常态 合同漏洞暗藏隐患
其实在影视圈中,因为临近版权期而匆忙开拍也并不是个例。譬如现在仍没有演员消息的《仙剑奇侠传》电影,虽然出品方唐人并未正面承认,但无论是业内还是网友,普遍都猜测这一“十年之约”赴的其实是即将到期的版权。再如由黄晓明、宋茜主演,改编自小说《曾许诺》的《上古情歌》,业内传言片方也是踩着版权期开拍的,据说其原作者桐华本想等合同到期后收回授权自己来运作。
也许直到匪我思存将“到期”一事用微博大白天下并被爆出了1200万的续约费后,业内才意识到,这一圈内“常态”原来可以在小说作者身上产生这么大的反弹。
[编辑:帛幼]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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