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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添加6ba"毒豆芽"有望正名 曾有芽农被判刑

2014-12-05 07:46:37
来源:信网
作者:任波
责任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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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赵凯

信网12月5日讯 上个月,山东大学生赵凯平时第一次出远门,去上海参加一个大会,他很激动,因为在一个全国性的食品安全标准会议讨论会,他也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个会就是豆芽生产新标准(草稿)订制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会。按照草案标准,6ba被写入豆芽生产中可使用的生长调节剂名单,之前被认为的“毒豆芽”今后或能合法化生产,但草稿最后能否通过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审定,还是未知。而对于已被判刑的芽农,最高法回复称,如何处理正在研究具体方案。

█草稿修订,“毒豆芽”有望正名

9月12日,本报报道了一个为父母喊冤的大学生赵凯的事,因为父母常年生产豆芽、卖豆芽,被抓捕关押,赵凯开始休学在家,只为搞清楚豆芽中使用6ba到底有没有毒,到底犯不犯法?最后找了一圈的专家和律师,他弄明白了,豆芽本无毒,但国家相关标准的缺失,让众多芽农纷纷被判入刑。记者了解到青岛即墨法院近期宣判过相关人员。

记者调查发现,因豆芽的属性和监管不明,其制发过程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被认为是非法添加物,甚至是“毒物”。11月15日,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豆芽生产技术论坛暨豆芽食品安全与标准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毒豆芽”到底有没有毒,应该执行什么样的标准,成为讨论的焦点。

此前由于没有标准,生产豆芽添加6ba(6-苄基腺嘌呤),就会被作为“毒豆芽”认定,进而成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依据,而相关学者、芽农、法学界人士认为,6ba本来无毒,而且没有法律标准,那么认定芽农有罪或有失严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草稿)11月6日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的产品标准相比,该草稿明确将“6-苄基腺嘌呤”定性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将其列为豆芽生产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其理化指标被限定为小于等于0.2 mg/kg。换句话说,就是以后芽农生产的豆芽,可以放心使用6ba,他们不会因此而被捕入狱,当然前提是用量要严格按照草案标准,同时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是草案通过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审定。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月芳表示,将“6-苄基腺嘌呤”正名为“允许使用物质”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之一。但她强调,这仅仅是第一轮讨论的结果,接下来还将进行多轮讨论和意见征求,草稿最后能否通过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审定,还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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