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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5年个人医保20日前缴纳 错过等一年

2014-12-08 08:15:19
责任编辑:每皮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度本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将于12月20日结束。目前,各类学校学生和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的缴费工作已基本结束,其他居民的缴费工作仍在进行中。

根据新出台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规定,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按年度收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个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居(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市内三区居民通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近办理参保缴费。另外,居民在参保缴费时,如发现参保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上信息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修改。

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参保居民,201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应在今年12月20日前缴纳。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须在下一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

参保时,应当补缴自2015年1月1日起应由个人缴纳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民可拨打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12333或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电话

市南区:85971821;

市北区:83668991;

原四方区:85645310;

李沧区:87050101;

崂山区:88898355;

城阳区:66796932;

西海岸新区(东区):86882102;

西海岸新区(西区):86162819;

胶州市:82289037;

即墨市:88530670;

平度市:88316650、88366170;

莱西市:6603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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