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医院试点
在访谈中,有市民咨询,一些疾病在大医院也能门诊报销,为什么现在还没启动,具体什么时候可以执行?对此刘林瑞表示,为了解决部分疾病门诊报销的问题,社保经办机构也正在积极探索一些解决的办法,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目前医院的网络系统改造、人员以及就诊流程等还没有完善,社保部门也正在和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沟通,以使参保人尽早享受到这些待遇。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名网友咨询的是“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制度,纳入试点的病种共有20种,包括膀胱尿道镜检查术、儿童支气管肺炎、儿童高热惊厥(限呼吸道感染引发)、重度牙周炎等。这些病种的治疗不设立起付线,并实行限额结算。限额结算标准以内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城镇参保职工个人负担25%,城镇参保居民个人负担35%,医保统筹金分别支付75%、65%。承担试点的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及以上医院。目前,我市共有11家医院开展了“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包括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零一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青岛开泰耳鼻喉头颈外科医院、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口腔医院。
特药新增10余种
大病医疗救助中的特药救助,也受到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咨询特药救助药品种类是否会增加,比如用于类风湿、脊柱炎、银屑病治疗的“益赛普”,以及治疗胃肠道间质瘤的“格列卫”。刘林瑞副局长介绍,我市已经与益赛普生产企业进行了协商谈判,经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并签订采购协议,格列卫等药物也将纳入特药救助范围。按照协议内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从2015年1月1日起可享受相关待遇。
刘林瑞表示,特药是指价格昂贵、疗效确切而且难以用其他治疗方式替代的药物,符合上述条件的治疗药物品种原本就不多。我市会根据临床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我市特药品种范围。近期我市已经拟定了特药品种增补方案,将新增10多个第二批特药品种,新增品种预计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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