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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觊觎信托质押融资 兑付保障成主要难题

2014-12-04 10:58:23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亚麦

继融资租赁、小贷、商业保理之后,存量信托产品成为P2P又一个新的“围猎目标”,甚至连互联网搜索平台也已投身其中。

P2P觊觎信托质押融资

11月25日,深圳互联网金融搜索平台高搜易推出了一款名为“信托宝”的产品,由投资者投资受让已成立的信托受益权。截至12月1日,该产品已发布两批四期,预计募集资金90万元,收益为9.3%~10%。截至记者发稿时,已募集到位资金63.2万元,共有189名投资者参与购买。

网站信息显示,高搜易的业务模式是与P2P平台合作,前者提供客户,后者提供交易发布的平台,“信托宝”最低投资门槛仅为10元,投资期限为3个月至1年,而预期年化收益率则达8%~12%。

高搜易CEO陈康表示,该产品对接信托持有人和P2P投资者,实质上是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即原持有人将所持已成立的信托份额质押给该平台,获得授信额度,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在这种模式下,信托权益本身并不发生转移,但转让方可以解决短期资金困难。

无独有偶,一些嗅到商机的P2P平台,也已瞄准了这一市场。在此之前,上海就有一家P2P平台已推出类似业务。不同的是,该平台直接对接信托持有人和P2P投资者,投资门槛也相对略高。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均已开展此类业务。此外,目前已有近30家信托公司在官网设置了转让平台。

兑付保障难题

转让所持信托收益权,获得短期资金周转,是转让方最主要的资金用途之一。但如何防范转让方不能还款的风险,则是投资者和平台面临的主要问题。

与直接从信托公司购买相比,P2P和互联网平台在保障本息方面,也存在法律障碍。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分析,如果平台承诺兜底,最终又发生风险,在投资者人数超过30人的情况下,很容易触发非法吸收存款罪名。如果不承诺保本保息,则可避免这一风险。而这又将投资者推向了危险境地。

对此,陈康称,该平台不对产品承诺兜底,但万一出了问题,会向投资者进行安慰性的补偿。此外,还会进行“跟投”,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加强对转让产品和转让方的风控。

肖飒认为,不保本息虽降低了平台风险,但投资者却要自担风险,而P2P投资者很多缺乏风险识别能力。因此,平台要尽可能地做好项目尽职调查和审查工作,而设立风险保障基金亦是常见做法。(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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