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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知小常识:P2P网络借贷平台不破四红线

2014-12-16 09:06:34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尺素

如何辨识“原始股”骗局?

“原始股”骗局往往具有如下一些特点:一是称公司将要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诱使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二是称发行股票已获政府部门批准,甚至伪造有关批准文件,骗取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三是以增资名义或以大股东转让股份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广告、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或高价转让股票;四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便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 公市司股票。

“原始股”骗局隐蔽性强、手法多样。投资者在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时,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要受非法个人和机构的蛊惑,不要心存侥幸。要在合法的证券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P2P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突破哪几条红线?

P2P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突破4条红线:一是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案例精选

山东破获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近两亿元

以进出口贸易为噱头,以高于银行利息几十倍的分红为诱饵,吸引上千名群众参与,涉案金额近两亿元。近日,山东烟台警方根据群众报案,查获一起非法集资案,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本案犯罪嫌疑人闫某之前的装修公司赔钱欠债,听说通过非法集资方式可以快速吸收资金,遂成立兆海水产有限公司。后经人介绍认识犯罪嫌疑人车某、武某等人,开始筹划非法集资。

闫某许诺给车某、武某等每人10%的月息为条件,而后车某、武某许诺给其“客户”6%~8%的月息为诱饵。4人以兆海水产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在蓬莱投资水产生意,并与韩国、朝鲜都有进出口贸易为由,于2012年8月开始面向公众高息揽存公众存款,要求“客户”最低一万起步,上不封顶。

据调查,在一年多时间里,犯罪嫌疑人共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公共存款近两亿元。其中,闫某将55%左右的存款资金,作为返利返还给了投资者,厂房翻新和购入设备,花费两千多万元,其余资金下落不明。

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是一种欺骗性很强、容易蔓延、涉众性很广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案件多表现为担保公司、中介或个人借款集资,以高息为诱惑,利用资金暂时周转为名,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从而远离非法集资,避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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