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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标准柴油1日起禁止销售 全面供应国IV号

2015-01-01 06:19:08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尺素

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公告,从今天起国三柴油将不得销售。根据《青岛市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加油站全面供应国四标准柴油。国四柴油与国三柴油的最大区别是,硫含量差别大。柴油标准从国三标准升级到国四标准,含硫量将从350毫克/千克降低到50毫克/千克,下降了85%。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后,按照青岛车用柴油年销量90到100万吨计算,预计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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