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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老农保领不到退休金 管理部门称属历史问题

2015-01-15 10:27:16
来源:信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林刚
责任编辑:每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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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林刚)“从1994年就开始投养老保险,都退休两年了这钱还没领到。”近段时间,不断有王哥庄街道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采访中记者发现,曾经的“老农保”几乎丧失了养老保险的意义,针对此事,崂山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称,目前崂山区已经实现了“新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老农保”则属历史问题,该区正在寻求突破,争取将其合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当中。

曲春竹,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浦里社区的一名普通居民,在村改居之前,他还是浦里村一名具有崂山区户口的农民。1月5日,刚刚过了62岁生日的曲春竹,从60岁退休开始他已经可以领退休金,目前每月他可以领到895.17元,然而让他产生不满的是,其实他还可以领更多。

老曲告诉记者,1994年时 ,村干部号召村民投养老保险,每个月投上一定的钱数,等男满60岁、女满55岁时,就可以像在城市里工作的职工一样,每个月领取养老金,投的钱越多 ,到时候领的也就越多 。老曲说 ,从那时候开始,他每年都投养老保险,开始的时候投的少,往后每年也是越投越多 ,“投保的人都有一个小本本 ,我反正就是一直投着,2013年我60周岁后就开始领养老金了,可后来才知道,从1994年到2005年之间有一笔钱没有给算进去。”

关于此事,老曲也向崂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进行了咨询,经过查询,1994年至2005 年之间,他总共投保15644.37元,这笔账在管理部门的记录是“老农保”,正是这笔“老农保”的钱没有给算到他现在领取的退休金当中。

出现这种问题的并非老曲一人,他的很多亲戚、邻居都有着跟他相同的遭遇,而住在晓望社区的姜建功也是“老农保”的投保者,起初是每年个人交48元,村里再给补48元,后来交到了120元/年、216元/年、384元/年等,可经过查账,他交的钱却没有算到养老金里的总计是27714.78元,折算到养老金里,每个月他可以多领238.2元。

为何农民投了“老农保”却领不到相应的退休金?记者也联系到了崂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农村保险科,工作人员表示,“老农保”的问题是个历史问题了,在出台“老农保”政策的时候,也是国家考虑到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但是随着时间发展,这笔钱已经不足以养老,丧失了养老保险的意义。据介绍,2004年,崂山区出台了新农保政策 ,2010年青岛市也有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现如今崂山区已经将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者衔接,这其中就有财政给予的补贴,使得退休居民可以每月领到800余元的养老金。

据介绍,“老农保”使用的是手工台账,存在当时各村的人员手中,这些账本有些因火灾、水灾的原因遗失,还有的因为人找不到了无法对账等,种种原因的出现也就使得“老农保”的钱无法衔接到个人账户当中。“ 老百姓交的这些钱一定会落实到各人身上,我们也正在寻求突破,毕竟这需要财政的支持,也需要政策的支持,假以时日,这些钱会一并补发。”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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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像曲春竹这样具有“老农保”的居民并非少数,据初步统计,在王哥庄街道办就有千余人投了“老农保”,整个崂山区有2000余人,如果扩大到全青岛市的话,那人数就更多了。

记者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1992年,民政部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并在全国有条件地区逐步推广,而这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上习惯称其为“老农保”。根据当时的这个方案,资金筹集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抚持的原则,其中个人的缴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记账在个人名下,交费标准则是分为多档,月交费标准设2、4、6、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资金的保值增殖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不能直接用于投资。之所以出台“老农保”政策,是当时银行年利率在10%以上,然而此后的十多年里,央行连续降息,一年期的存款利率最低时甚至不足2%,再加上利息税,最终“老农保”几乎丧失了养老的功能,例如,如果当时每人一次性交100元参保,那60岁之后,其每月所能领取的养老金也就两三元钱,最终,“老农保”制度被叫停。

2004年6月1日,崂山区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实施了《青岛市崂山区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中规定,“以青岛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区政府补贴6%,个人和集体合计缴纳14%”,“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当年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统筹金账户”,这一方案,也被称为“新农保”,与“老农保”最大的区别是,“新农保”实行的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目前该《办法》也已失效。

2010年1月1日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开始实施,该《意见》与崂山区“新农保”的方案有些类似,也是采取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缴费标准在国家规定的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上又增加了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四个档次。

政策的变化也让农村居民在养老保险待遇上有了大幅度提高,然而“老农保”目前却并未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接轨,这笔钱该如何处置,需要相关部门好好研究。记记者 林刚者 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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