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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参保如何办理异地医疗 社保局为您解答

2015-01-28 09:03:54
来源:信网-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每皮

1月27日下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门诊大病与异地医疗处魏鹏处长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本市“门诊大病与异地医疗”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并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在网络在线问政过程中,有网友提出,异地医保在青能否办理门诊大病证?对此,魏鹏处长表示,异地医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青岛参保人在异地看病,如果办理了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的青岛市参保人,可以办理规定病种的门诊大病证,并选择一所异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另一种是外地参保人在青岛居住,能否办理门诊大病证需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在访谈过程中,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得知,参保人与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签约后,可以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但是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按规定不能发生门诊统筹等其他医疗费,否则住院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而青岛参保患者所患疾病受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转诊。根据社保法和本市的医保政策规定,异地医疗不含境外医疗。办理异地转诊手续,需由本市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参保患者或家属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另外,有一位老人提出,自己的医保在青岛,还是1类保健人员,68岁,但现在大部分时间在威海住,以后恐怕主要也是这样,“我想办理异地医疗,但有几项具体规定不大了解……”魏鹏答复说,老人的情况符合退休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安置条件。具体说来,已办理异地安置,在青岛得急病,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急诊范围、标准和条件的急诊住院治疗可以报销;异地安置原则上应满一年才能取消;办理异地安置后,符合规定的异地医疗费用按照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同时享受保健对象补贴;办理异地安置时可选择异地三所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异地医疗定点医院,不分医院级别;办理异地安置后,可持《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登记表》并提供本人在威海开设的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和账号等相关信息,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卡金拨付,每月可将老人的社保卡金拨付至工商银行账户内。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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