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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职员网聊结识“生意人” 6年被骗款138次

2015-02-09 10:13:52
来源: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
责任编辑:尺素

2014年4月24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银行职员被诈骗的刑事案件。同年6月11日,法院对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普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继续追缴。

从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14)德中刑二初字第7号]至今,已经过去近八个月的时间,因为部分贷款户的投诉让案件逐渐进入民众视线。而此时,有贷款户已经被庆云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庆云县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庆云农商行)起诉到庆云县人民法院。银行职员被诈骗和贷款户有什么牵扯,和农商行又有什么关系?近日,中国山东网记者赶赴山东省庆云县进行调查采访,试图还原这一案件的来龙去脉。

>>>女信贷经理QQ聊天认识“生意人”

检方调查期间,庆云县农商行建设街支行信贷经理王某梅陈述:2007年,她和王某普在网上QQ聊天时认识。认识两三个月后的一天下午,王某普给她打电话说刚从北京出差回来,在庆云宾馆想和她见个面。两人见面后,王某普以身上钱花光为由,向她借几千元钱,但她当时身上只有200元钱,就借给了王某普。

彼时,王某普告诉王某梅,他是做皮子生意的,很挣钱!想让王某梅投钱,按同期利率算,利息由他还,然后按50%给王某梅分红,最低分红也不低于20%。王某梅感觉王某普说的生意挺挣钱,而王某普看起来条件挺好,也不像骗子,王某梅便相信了。

就在和王某普见面的第二天,王某梅取了5000元钱给了王某普。王某梅记得,那天是2007年8月28日。也就是从那天开始,王某普以包沙场,做皮子生意、买抽沙子的船、给船加油、给工人开工资、转包饭店和鱼塘等理由向王某梅借钱。而彼时,王某普依旧以生意很挣钱和自己偿还利息加分红为诱饵。

记者调查获悉,王某梅自2007年8月认识王某普至2013年5月期间,共给王某普转账138次。其中,2007年15次,2008年34次,2009年33次,2010年15次,2011年16次,2012年18次,2013年7次。除去2010年6月30日王某普偿还给王某梅8万元,王某梅一共借给王某普423.44万元。

据记者了解,王某梅在多次催促王某普还款无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8月15日向庆云县公安局报案。报案不久,王某梅便出现思绪紊乱、行为障碍等病症,经常出现幻觉,同年8月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而数百万的“投资款”大多已被王某普挥霍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编造谎言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且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王某普认罪态度恶劣,没有悔改表现,给被害人的财产及精神造成巨大损失,依法酌情从重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条款作出前述判决。

>>>巨额“投资款”多半来自贷款户

前述案件受害人王某梅的丈夫张某军告诉记者,他一直不知道妻子在外面借钱“投资”的事,王某梅从来没有给他提过,直到王某梅到庆云县公安局报案才听说借钱给王某普一事。

“她(指王某梅)被诈骗的钱大部分都是通过贷款户从庆云县农商行贷出来的,也有向朋友借的,加上自己的积蓄和工资也都搭进去了。”张某军说,王某梅之前就有精神病史,虽然一直吃着药,但还算正常,这次案发后犯病主要是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力造成的。

记者在庆云县采访期间,见到了曾借给王某梅钱的部分当事人,对于和王某梅之间的借款关系,他们却给出了另外一种说法。

当事人之一张某峰告诉记者,他的贷款证上限额度是30万元,贷款证一直在自己手里,还曾经贷过10万钱,但都还上了,大概是2013年5月,王某梅联系张某峰,想用一下他的贷款证,于是在张某峰的协助下,顺利的从庆云县农商行贷款30万元归王某梅支配。至于什么时候钱被从张某峰的卡上转走的,张某峰并不知情,因为银行卡、贷款证、网银和密码都在王某梅手里。

采访中,当事人之一张某霞告诉记者,王某梅是她的嫂子,她的贷款证是2012年11月份办下来的,贷款证下来后,没有往回拿就给了王某梅,王某梅以妇女创业基金的名义帮张某霞贷出了8万元。同样,张某霞也没有拿走任何的钱款,直接将银行卡等物件交给了王某梅。

与张某峰和张某霞不同的是当事人之一陈某祯,他告诉记者,贷款证一直在自己手里,贷款额度上限也是30万元,曾经在王某梅的协助下贷过20万元,借给了王某梅,但在2013年5月因为自己想用钱就催促王某梅还上了之前的贷款。

“王某梅还上了贷款后,我又去银行贷款,这次是自己想用钱,在庆云县信用社建设街分社(编者注:现已经改名为庆云县农商行建设街支行)办完手续后,我回家找另一张银行卡,随后便去庆云县农商行办理转账,但这时发现,一个小时前才刚刚贷出的20万元不见了,我急忙给王某梅打电话,王某梅告诉我她先用两天。”陈某祯说,之所以当时没有马上找到王某梅,一是她之前的口碑不错,二是她掌握着贷款户的放贷情况,不好得罪。

让陈某祯不能理解的是,王某梅没有提前告诉自己,况且银行卡是在他自己手里的,王某梅是如何完成的转账手续。直到记者采访,陈某祯这个疑惑仍然未解。

当事人之一刘某军诉记者,他是根据王某梅提供的账户由他自己打的款,如今已经记不清当时收款人的名字了。刘某军说:“贷款户贷出款后每个月要偿还利息,但我们从来没有偿还过,农商行也没有催过,都是王某梅自行操作,直接代替我们这些贷款户偿还了利息。”

记者采访期间,有贷款户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名单,这份名单总共涉及26人,都是王某梅协助下贷出款后被王某梅借走的的当事人,涉及金额共计469万元。

>>>以贷还贷或将引发新问题

前述《刑事判决书》显示,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普共骗取王某梅389.03万元,非法据为己有并挥霍。此次诈骗数额中扣除了没有证帐的12万元、王某梅最开始借给王某普的200元、王某普已返还的利息8万元、王某普称用于治病的6000元及开饭店的29.8万元。但这个数额却和庆云县农村商业银行给记者提供的数据相差甚远。

在记者多次联系庆云县农村商业银行有关领导后,该行通过官方邮箱qynsyh_2014@sina.com给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发来一份题为《关于庆云县刘某军等人反映问题的情况调查》的文字资料(以下简称:《情况调查》)。

《情况调查》显示,2013年8月份,王某梅(庆云农商银行建设街支行原职工)来总行交代自己借了34人的款转借给朋友做生意,已不能偿还,涉及金额629万元。

当事人之一刘某军告诉记者,他们给记者的名单并不是王某梅借款的全部当事人,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庆云县农商行内部职工,因为无法联系到银行内部人员,所以他们只给记者提供了银行之外的人员名单。

记者通过多个独立信息源求证,王某梅除了借给王某普外,还将一部分钱借给了另外一个人,警方也已经立案侦查。但检方是否还对王某普之外的借款人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还不得而知。

《情况调查》还称,事发后,农商行对王某梅进行了停职处理。农商行积极督促王某梅夫妇多方筹款,2013年11月份,偿还了部分借款。对于该说法,王某梅丈夫张某军坦言,案发后,农商行领导曾经多次找到他,但他并没有办法筹集几百万来偿还借款。

张某军告诉记者,在农商行有关领导的协调下,他从农商行分6次贷出了278万元,但这个钱并没有到自己手里,自己只是配合农商行办理了贷款手续。至于这278万元是否用于偿还王某梅的借款,张某军表示不清楚。

记者采访期间,张某军一再强调,他已经和农商行领导表明自己并没有偿还这278万元贷款的能力。为了能找到担保人,农商行才将这278万元帮他进行了拆分。

有法律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农商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是对王某梅的精神病史没有完全了解;二是对先前的贷款户贷前和贷后的审查及调查不够彻底,可能走马观花现象;三是对张某军的278万贷款存在很大问题,明知道张某军没有实际还款能力还用这种以贷还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实际上会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起诉贷款户被指“投石问路”

2015年1月2日上午,部分贷款户告诉记者,案发后,庆云县农商行一位冯姓领导和建设街支行一位邓姓领导出面与贷款户协商了解决方案:2013年12月份农商行偿还贷款本金的30%,贷款证延期一年;2013年12月份以前的利息由贷款户自行承担;2014年12月份以前,由信用社偿还剩余部分。

张某霞说:“2014年以来,我们多次要求庆云县农商行将剩余贷款处理完毕,但信用社至今没有偿还,更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农商行已经于2015年1月4日将我和我的担保人起诉到庆云法院,其中一个担保人在邮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已经被法院冻结。”

在贷款户看来,既然当初农商行领导答应了帮他们处理,就应该履行承诺。如果农商行领导不承认当时的承诺,那为什么原来的贷款会减少30%?如果说是用王某梅的爱人张某军重新贷出的278万元偿还的30%,那就应该继续让他们夫妻偿还。

部分贷款户坦言,这个事件中,他们自身也有问题,不应该在不了解王某梅资金用途和去向的情况下,因为怕得罪王某梅而借款给她,他们也应该为贷款没有专款专用承担一定责任。

前述当事人陈某祯则认为,当初很多贷款户并不是主动去贷款的,而是王某梅找到他们想借贷款证,但他们必须要亲自去银行配合办理,如果不是银行职员,他们说什么也不会贷款,更不会将贷款借出去。

陈某祯告诉记者,当初王某梅在借贷款证时,并不是告诉贷款户她是用来投资的,只是告诉他们是银行内部倒账用,所以大家才放心的让王某梅用贷款证。

对于张某霞被起诉的事实,其他贷款户觉得,这是庆云县农商行“投石问路”的计策,因为张某霞剩下的贷款只有5万了,如果农商行输了官司也不会有多大损失,会另外想办法化解问题。如果农商行赢了第一起官司,那接下来会起诉所有的贷款户。

也有贷款户认为,作为农商行方面,只有通过起诉的方式才能或多或少的掩盖自身的管理漏洞,也能让有关领导尽可能少的担责任。

原本定于2015年2月2日开庭的张某霞被诉一案,已经因为张某霞的申请延期而不得不择日开庭。截至记者发稿,这一错综复杂的案中案还没有实质性进展,中国山东网也将继续关注。(张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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